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销售假药移送公安的规定立案标准是什么

销售假药移送公安的规定立案标准是什么(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五)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二、生产销售假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1、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单位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法定刑处罚。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从重处罚。三、一审刑事案件审理时间一般是多久?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综上所述,销售假药移送公安的规定立案标准是假药危害到人体健康的,本罪最高量刑能达到死刑,并没收所有财产。对于销售假药的非法收入严重破坏了市场的经济秩序,是属于犯罪行为,所以是严厉打击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海事责任限制海商法是怎么规定的?
      早期海洋运输风险是很大的,船公司经常会遇到风暴导致货物受损,其中不乏一些高价值货物。为了保证承运人的权益,防止恶意索赔事件的发生,各国在海商......


·湖南征收土地补偿标准2023年是什么?
      湖南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自己名下的土地被国家收回并用作公共用途虽然是强制的,但国家也会出于为老百姓考虑的立场对被征收的土地进行补偿,而......


·入职的时候关于劳动合同解释有什么呢?
      对于很多初入职场的很多人来说,很多时候,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并不清楚合同内的条款是否合法,是否会对自己的劳动权益有任何不公平。在公司率先解除......


·逃税罪新规内容有哪些?
      一、逃税罪新规内容有哪些?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


·偷电车检察院不批捕的情形有哪些
      一、偷电车检察院不批捕的情形有哪些?1、一是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2、二是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


·农村宅基地确权,“一户多宅”的情况该如何分户?
      通常来讲,“一户多宅”的情况只能给一处宅基地确到权,其他宅基地不能确权。但是从实践中可以看出不少地区还可以保留对房屋的使用权,但如果地上房......


·信用卡还不上那么多钱怎么办?
      信用卡还不上那么多钱怎么办?1、更改信用卡账单日若卡友预期自己还不上信用卡,可在账单日之前致电发卡行信用卡中心申请更改账单日(记住一定要在账单......


·工伤死亡职工有哪些赔偿?
      工伤死亡职工有哪些赔偿?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


·合同履行有什么原则?不履行合同的补救办法是什么?
      合同履行有什么原则?不履行合同的补救办法是什么?一、合同履行有什么原则1、实际履行原则。实际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来履......


·经济补偿金要计算加班工资吗?
      经济补偿金要计算加班工资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


·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如何申请
      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如何申请在当今时代,信息成为重要的资源,而作为信息资源的主要组成部分,政府信息也日渐被您所广泛接受和熟知。作为安徽省的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