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 交通事故镇乡结合区按哪种户口赔偿?

一、 交通事故镇乡结合区按哪种户口赔偿?按照农村户口赔偿,交通事故案件中,只有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会区别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其他项目的赔偿都一样;如果是城镇户口,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赔偿;如果是农村户口,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赔偿;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均为城市,有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二、交通事故交通费赔偿标准1、交通费一般以送医院就诊,检查治疗和转院治疗过程实际的交通费结合交通条件而定。主要包括必要的车船费,抬搬费,急救费等,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2、交通费赔偿标准,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的最低标准计算,乘坐公共交通车辆、火车硬座,轮船三等舱以下的普通交通工具。3、但认为特殊情况。伤情严重,行动困难确实需要且受害人有合理说明的,可以乘座救护车、出租车及软座、卧铺火车,但支付应以正式凭证(票据)为依据。的可乘坐救护车、出租车、火车软卧、轮船二等舱。4、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索赔交通损失费时,有人随意开价,有的则是当时忘记保留发票,事后用连号发票充数,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不相符。当事人只有保留有效证据,法院才容易确认。5、交通费支出的范围:(1)受伤后送到医院时的交通费用;(2)、是在转院治疗或者到外地治疗时支出的交通费;(3)、参加救护的人员的交通费;(4)、护理人员的交通费。对于交通事故赔偿的具体认定情况,应当基于实际处理,交警部门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到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和处理,并进行合法的事故责任认定,如果没有造成伤残情况,则不需要赔偿残疾赔偿以及死亡赔偿,这时是不存在户口区别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如今
      如今,房子已经成为家庭必须解决的问题,很多人为了购买一套称心如意的房子,甘愿当一辈子的房奴,因此,在购置房产的时候,一定要小心谨慎,尽量完善......


·工伤伤残鉴定是工伤认定之后的一个步骤
      工伤伤残鉴定是工伤认定之后的一个步骤,此时如果认定发现并不构成工伤的话,其实也就没有必要在申请进行工伤伤残鉴定了,而即使申请了鉴定也不见得会......


·一、无锡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
      一、无锡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按婚姻法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


·一、车辆报废补贴标准是多少钱?
      一、车辆报废补贴标准是多少钱?具体以当地执行标准为准。一般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为: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半挂牵......


·几年前贩毒现在没证据可以定罪吗
      几年前贩毒现在没证据可以定罪吗一、几年前贩毒现在没证据可以定罪吗?不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


·涉嫌重婚罪由谁告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涉嫌重婚罪由谁告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重婚罪的起诉主体有两个,一个是被害人,另一个是检察院。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


·民间借贷采用的形式有哪些
      民间借贷采用的形式有哪些一、民间借贷采用的形式有哪些1、低利率互助型借贷。这种形式也就是民间常见的“帮困济贫”,主要是城乡居民、个体私营企业......


·劳动者工作合同违约金应付多少钱
      劳动者工作合同违约金应付多少钱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违约金的,但是如果有以下情况就得支付。劳动者须交违约金的两种情形,根据《劳动法》的规......


·致人受伤交强险赔偿标准是什么?
      致人受伤交强险赔偿标准是什么?随着我国法律的不断健全,也会在各个方面保障着公民的权益,按照规定,所有在车辆都要在上路前购买交强险,那么在出......


·什么情况商标会被申请无效
      什么情况商标会被申请无效?(一)注册商标有明显瑕疵1、违反《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即违反《商标法》第10条,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


·确定移送管辖的标准是什么?
      确定移送管辖的标准是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