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无性离婚赔偿标准是什么?
法律上对无性离婚赔偿是没有依据的,但可以根据实际要求精神损失赔偿。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离婚赔偿的法律条件: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离婚赔偿的构成要件
(一)行为的违法性。实施的行为违法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条件。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此类违法行为主要是指实施与他人重婚、非法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意图杀害家庭成员的,因触犯刑法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也是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行为。
(二)有损害事实的存在。无论损害后果是否能以金钱来衡量,只要对受害人的人身或财产利益造成了伤害的事实,都构成了损害的事实。在离婚案件中就是指因配偶一方的违法行为导致了婚姻关系破裂,一方提起离婚,无过错一方由此受到财产上和非财产上的损害。离婚财产上损害的范围,只限于无过错配偶一方因离婚所受到的现有财产权益的损失。离婚涉及的非财产损害,包括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在下面的章节中还要具体的讲述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
(三)有因果关系存在。主要是指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是否存在一种内在的必然联系。因果关系是复杂多变的,但在离婚案件中,主要是指配偶一方实施的重婚、非法同居、虐待、遗弃等违法行为,是导致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破裂、离婚的主要原因;也是造成无过错配偶一方遭受财产上损害和非财产上损害的直接原因。
(四)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过错是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中的主观因素,反映了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心理状态。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主观态度。在侵权行为中对过错程度的划分不影响其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在离婚案件中,离婚损害赔偿以配偶一方有过错为主观要件。行为人的过错就是实施违法行为的配偶主观上有故意违反婚姻法或其他法律的过错,过错配偶一方有重婚、非法同居、虐待、遗弃等离婚原因情况的存在。
对于无性离婚的具体情况,应当基于实际的婚姻情况而定,特别是对于一方存在欺骗或者强迫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该婚姻无效,但对于相关赔偿是无法从离婚的角度上来进行认定的,只能从造成的伤害上要求赔偿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
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如下: 1、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员工应得工资,并且,应得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等......
·缓刑申请出去打工麻烦吗?
缓刑申请出去打工麻烦吗?缓刑期间不知得擅自外出打工,想要外出到你所居住的市、县范围外打工可以先到你所居住的公安派出所,把你的情况向派出所报告,......
·商品房交房的标准是怎样的
商品房交房的标准是怎样的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2、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标准,如符合房屋土......
·一、交通事故至伤的医疗费包括哪些?
一、交通事故至伤的医疗费包括哪些?交通事故致伤的医药费包括:1、挂号费注:包括医院门诊挂号费、专家门诊挂号费等。2、医药费在确定医药......
·新刑法偷油怎样判刑
看具体情况定,偷油价值达到了当地的盗窃罪立案金额,才能以盗窃罪定罪处罚,才会判刑,没有达到,不构成犯罪,不判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撤销赠与合同法院如何收费
撤销赠与合同法院如何收费?一、撤销赠与民法典院如何收费对于涉及房产赠与的合同,按照合同中明确的赠与房产的合同价格收取诉讼费;如果合同中没有......
·签订合同的主体可以是任何单位和个人吗?
签订合同的主体可以是任何单位和个人吗?一、签订合同的主体可以是任何单位和个人吗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
·强迫交易罪黑中介辩护词是否有用
一、强迫交易罪黑中介辩护词是否有用强迫交易罪黑中介辩护词是有用的。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
·高空坠物砸车如何理赔?
高空坠物砸车如何理赔1、高空坠物砸坏车辆的,应当由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2、对此情况需要提示的,砸坏车辆造成一般损失,......
·入室盗窃金额立案条件
公安部《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对立案标准的规定: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
·股权质押是否说明公司缺乏现金?
股权质押是否说明公司缺乏现金?一、股权质押的目的是什么1、为上市公司补充运营资金在资金需求大的行业,比如房地产,公司开发新项目是需要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