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

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二、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要求根据以上的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不能向另一方主张损害赔偿,只有在最终离婚的时候,无过错方才能主张损害赔偿;其次: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30条的规定: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起诉离婚必须同时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2、如果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未主张损害赔偿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赔偿的诉讼;3、无过错方在一审中未提出损害赔偿而在二审中提出的,法院应当主持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的一年内另行起诉。最后,无过错方提出的损害赔偿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8条的规定既包括物质的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的损害赔偿。综合有关规定来看,我国《民法典》当中就夫妻离婚,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的情形有明确的规定。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过错行为并非是大众理解的一般过错。可以说,这里的过错属于法定过错,即只有夫妻因为一方具有《民法典》第1091条中法定的过错情形,从而导致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那么无过错方此时向过错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除此之外,要是因为一方有其他的过错行为导致离婚的,除非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无过错方愿意承担离婚损害赔偿,否则从法律角度来讲,法院不会支持无过错方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要证明一方在婚内有法定过错行为,也不是容易的事情,这需要由无过错方来举证,也就是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才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打麻将犯法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打麻将犯法会受到怎样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


·行政处罚追溯时效
      ?行政处罚追溯时效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根据行为人所触犯的法律不同,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或者是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指行为人做出了违法行......


·合同履行的原则及其规则有哪些?
      合同履行的原则及其规则有哪些?合同履行的原则及其规则有哪些?一、适当履行原则适当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全面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按照......


·诉前财产保全土地使用权可以吗?
      诉前财产保全土地使用权可以吗?可以对土地使用权申请财产保全,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一、劳动合同薪资与口头说的不一致怎么处理?
      一、劳动合同薪资与口头说的不一致怎么处理?1、如果工资在合同和口头不一样,用人单位往往利用优势地位,欺压劳动者。但是你已经签署了该份协议,对你......


·在我国能以对方有间歇性精神病为理由而诉请离婚吗?
      在我国能以对方有间歇性精神病为理由而诉请离婚吗?1.精神病人离婚中精神病人如何认定?精神病人要区分情况,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


·集资诈骗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哪些
      刑事犯罪的主体主要分为两大类,就包括了自然人和单位。严格来说,对于每一个具体的犯罪,其实在主体上面都是有一定要求的,不过大多数的犯罪要求的为......


·签订合同的条件具体?
      签订合同的条件具体有哪些一、签订合同的条件具体有哪些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


·检察院延长半个月后会怎么样进行处理?
      检察院延长半个月后会怎么样进行处理?应当起诉处理,但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则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检察院延长审查起诉期限需要一个月,我国《刑事......


·劳动合同是一人一份吗?
      劳动合同是一人一份吗?劳动合同是一人一份,要是公司只拿了一份劳动合同,那么其实是无效的,劳动者可以积极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劳动合同作为一种......


·一、法定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一、法定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范围是什么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