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发明专利权法规定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发明专利权法规定的保护期限是多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明专利的有效期为20年。每年需要缴纳专利年费以维持专利有效。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或者缴纳的数额不足的,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最迟六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未缴也未恢复权利将会失去专利权的保护。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应当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颁发专利证书,并同时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予以登记和公告。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二、发明专利的申请流程是什么?1、 发明专利申请审批流程专利申请—受理—初审—公布—实质审查请求—实质审查—授权2、 申请发明专利需要提交的文件1) 请求书:包括发明专利的名称、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的姓名和名称、地址等。2) 说明书:包括发明专利的名称、所属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和具体实施方式。3) 权利要求书:说明发明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内容。4) 说明书附图:发明专利常有附图,如果仅用文字就足以清楚、完整地描述技术方案的,可以没有附图。三、不能被授予专利权的情形是什么?专利法所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包括:第一是科学发现;第二是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第三是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第四是动物和植物品种;第五是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第六是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所作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知识产权总局给当事人下发的专利证书上有标注专利证的有效期,专利证的有效期就是发明物受保护的期限。不过,科学技术的发展是非常快速的,实际上,很多发明物可能不到20年就会被更新替换,所以专利权有效期一般不会对专利权人造成太大影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什么情况下房东可以扣除押金
      什么情况下房东可以扣除押金一、什么情况下房东可以扣除押金一般来说,当事人都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义务,租赁期满后,承租人退租,出租人退还......


·离婚后男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办?
      离婚后男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办?如果男方是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此时不抚养孩子的话,那女方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但要是男方属于支付抚养费的一方,这种......


·公司债务起诉书范文的格式是怎样的
      公司债务起诉书范文的格式是怎样的在我们和用人单位进行追讨债务的时候,我们可以与对方用各种的方式进行解决,可以协商、调解、以及诉讼等等,但是诉......


·分割同居期间财产的时效是多久?
      在如今的社会上,我们国家的离婚率越来越高,他们有的可能夫妻双方私下协商就离婚了,但是也有的可能会因为在孩子的抚养权上或者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的......


·行政处罚申辩的程序主要是什么?
      行政处罚申辩的程序主要是什么行政处罚申辩的程序主要是什么?行政处罚申辩的具体程序分为申请,受理、审理、决定四个步骤:一、申请1、申请时......


·全款买房需要准备的材料
      全款买房需要准备的材料1、已婚:夫妻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2、单身:身份证、户口本、单身证明。二、贷款买房需要准备的材料1、已婚......


·诉前财产保全的手续?
      诉前财产保全的手续有哪些一、诉前财产保全的手续有哪些1、提供财产线索申请人在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前,应当向法院提供被申请人名下明确的财产线......


·婚内财产协议顾名思义是指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根据法律规定
      婚内财产协议顾名思义是指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定力协议约定双方婚前财产,婚后财产。方便划分各自财产范围的协议。婚内财产协议基......


·基础工程质保期后验收所需资料是什么?
      基础工程质保期后验收所需资料是什么我国现行的工程质量,在完工经过验收后,会投入市场进行使用,工程质量一般来说是有质保期的。但是,如果超过了质......


·隐名股东享有的实际权利是否有规定?
      隐名股东享有的实际权利是否有规定?现阶段我国公司法律制度不够完善,立法上没有对隐名股东作出明确的定义,仅对普通股东作了相关规定,对于是否认定......


·亲子鉴定需要多长时间?亲子鉴定有哪些手续?
      亲子鉴定需要多长时间?亲子鉴定有哪些手续????在我们生活中,很多人都会因为个人原因或者办理某项程序时需要做亲子鉴定。但因为对此不熟悉,所以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