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适用代位继承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适用代位继承的前提条件是什么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既是中国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和惟一原因,也是其与转继承的重要区别之一。第二,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有的国家,被代位人的范围较广,如日本民法规定,被代位人包括被继承人的子女和兄弟姐妹;而法国、韩国、加拿大、保加利亚等国,被代位继承人的范围是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德国、瑞士、匈牙利、希腊、奥地利等国家更将被代位人的范围扩及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和祖父母。与这些国家相比,中国规定的被代位人的范围最窄,这与继承立法缩小继承人范围的趋势是相吻合的。第三,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各国法律均规定,代位继承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被代位人的旁系血亲或直系长辈血亲均无权代位继承。原则上代位继承人没有代数限制。《中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 [3]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在贯彻执行继承法的意见中又进一步明确指出,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分限制。第四,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如被代位继承人基于法定事由丧失继承权,则连带引起代位继承权的消灭。最高人民法院在《贯彻的意见》第28条指出:“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能代位继承。”第五,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亦即只有被代位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权才能被代位,如其享有的是遗嘱继承权,则该遗嘱会因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失效,此时不发生代位继承。第六,代位继承人无论人数多少,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二、代位继承中的遗产份额不论代位继承人的人数多少,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时,不能与其他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一同按人均分得遗产,而只能共同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如果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代位继承的适用与转继承的适用,还是存在本质上的差异。就被代位人死亡的时间来看,前者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前,而后者则是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但遗产又还没有开始分割之前。代位继承人,被代位人的直系晚辈血亲可以代位继承遗产,但是在转继承中,则是由其法定继承人来继承。虽然,范围上会有一定的重叠,但还是存在不一样的地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会计司法鉴定标准是什么
      会计司法鉴定,是维序我国市场经济良好发展的方法之一。它对我国经济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并且在一定程度在对公司有着制约和监督的作用。那么,什么......


·怎样写好二审代理词?
      怎样写好二审代理词?二审代理词被上诉人____公司审判长、审判员:我接受本公司的委托,作为民事诉讼代理人参加()扬___二终字第___号加工承揽......


·显名股东如何变为隐名股东?
      显名股东如何变为隐名股东?《公司法解释(三)》第25条第3款规定:“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


·一、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算病假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算病假吗?根据法律规定因为发生交通事故,需要住院治疗的算病假,遇到交通事故请病假的话,在病假期间有工资,具体规定如下......


·提交笔迹鉴定申请后多久开庭?
      提交笔迹鉴定申请后多久开庭?向法院申请笔迹鉴定必须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鉴定人出庭作证同样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评估包括哪些内容?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评估包括哪些内容?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现在越来越人都追求环保节能低碳的生活,许多建筑也开始采用建筑节能工程建设。所谓的节能工......


·离婚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最低
      支付孩子抚养费是没有实际照顾子女一方应该履行的义务,不过对于抚养费的数额,可能有的人会问离婚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最低,其实由于各个家庭的情况不......


·一、离职时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吗?
      一、离职时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吗?离职时劳动合同解除的规定是: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


·工程款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工程款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拖欠工程款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一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一般的合同纠纷案件,应当根据《民诉法》关于合......


·物业管理服务包括哪些方面
      物业管理服务包括哪些方面一、物业管理服务包括哪些方面物业管理费是物业管理公司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为物业使用人或所有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物......


·本条系关于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
      本条系关于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1、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1)工作原因。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是指职工为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