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隐名股东的股权被执行可以吗?

隐名股东的股权被执行可以吗?只有慎得同意才可以依法的执行。公司股东,应当以工商登记上的股东名册为依据,股东名册上没有登记的,无论其是否真正出资,在经过股权确认之前,在法律上都不能认定其是股东,更不能执行其法律上不认可的股份。隐名投资是投资人实际认购了出资,但是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股票(仅指记名股票)、出资证明书和工商登记等却显示他人为股东的一种投资方式,在这种投资方式中,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的人被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投资人”或者“隐名股东”,而被投资公司对外公示的投资者则可称为“显名股东”。二、隐名股东的基本特征:1、隐名股东依合法行为而产生。隐名股东的产生是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在遵守现行法律的前提下依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产生,不包含为规避法律而借用他人名义出资的情形。如隐名股东并不包含利用国家对下岗职工投资经营的优惠政策,约定用下岗职工的名义对公司出资的人。2、隐名股东依隐名出资人与显名人之间的合同关系而产生。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隐名股东问题所涉及的实质是一种合同,二是隐名股东涉及的直接当事人为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1)显名股东,是指在公司隐名投资过程中,约定将隐名股东的出资以自己名义经营事业的一方当事人。对于显名股东的资格要求,要符合中国相关法律关于公司投资主体的规定。如对于国家工作人员、港澳台同胞作为投资主体的限制性规定。从现有的审判案例来看,显名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为公司;可以为单独的自然人,也可以为多个单独的自然人。(2)隐名股东是在隐名股东合同中,与显名股东相对应的实际出资方。从对现有案例的统计可见隐名股东资格不受过多限制,隐名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公司,可以是商人,也可以是非商人。隐名股东合同只能由隐名出资人与显名人两方组成。但一个隐名股东投资合同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是数人。如数个隐名人作为一方共同地与一个显名营业人订立一个隐名股东投资合同;或数个显名营业人作为一方共同地与一个隐名投资人订立一个隐名股东合同。3、隐名股东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隐名股东负出资义务,显名股东负营业及分派利益的义务,双方互负有义务,且互为对价,任何一方都不能无偿从他方取得利益,故隐名股东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4、隐名股东合同为诺成合同及不要式合同。隐名股东合同因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并不以隐名股东的实际出资为成立要件,隐名股东的实际出资则为合同的实际履行,故为诺成合同。对隐名股东合同,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以某种特定形式成立,故为不要式合同。5、隐名股东出资的标的主要为货币、不以登记为产权转移形式要件的实物、权利、技术等。中国现行公司法规定的出资标的囊括了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同时又规定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而隐名股东隐名出资的目的在于不暴露真实身份的前提下进行资本的营利活动。若隐名股东以土地使用权或者不动产出资,依现行公司法,实际出资以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为要件,这无疑会暴露隐名投资者的身份。或者隐名投资人与显名人先签订不动产转让合同,或者技术转让合同,再进行出资,这种情形引起了产权的转移,导致实际出资人与产权人一致,必然会在以后的经营中引发更复杂的纠纷。综合上面所说的,隐名股东就是属于自己出资,而让他人来代表着自己的权利处理公司的业务,如果对于隐名股东欠了别人钱那么对于债权人也没有权利来执行这笔股份,但如果这笔股权的执行可以慎得所有人的同意,那么在处理的时候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房产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房产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钱房子是您用于居住的地方,因此对于每一个朋友都是很重要的,因为现在是法治的时代了,房产的买卖也会签订合同的,同时最重......


·结婚了买车应该写谁的名字比较好
      汽车虽然属于动产中的一种,但在我国也是采取的登记主义。即在购买汽车的情况下,需要办理过户登记之后,才能获得汽车的所有权。不过对于夫妻而言,是......


·生产、销售假药罪客观方面有哪些规定?
      假冒伪劣产品是我国很多年以来一直存在的事情,很多时候有些东西比如日用品出现问题不会造成太大的损失,很多人也会选择价格比较便宜的假冒产品,但是......


·摩托车无牌无证驾驶怎么处罚2023年如何规定的
      摩托车无牌无证驾驶怎么处罚2023年如何规定的一、摩托车无牌无证驾驶怎么处罚如何规定的?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


·男方孕期起诉离婚是否可以?
      男方孕期起诉离婚是否可以?《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制度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制度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在政府信息公开的这件事情上一直对行政处罚信息的公开就存在着相关争议,有些人会觉得行政处罚如果公开的话,......


·赌博被抓了会被拘留吗
      可能会。在赌博场所被抓,需要查证属实没有参与赌博才可以被放出来。所以最好积极配合调查,说明情况。《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


·在法律中什么是吸收合并?
      在法律中什么是吸收合并?吸收合并,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一家企业。经过合并,购受企业以支付现金、发行股票或其他代价取得另外一家或几家其......


·交通事故被抚养人条件是什么
      当前社会大部分家庭都拥有属于自己的车辆,但交通并没有得到相应的快速发展,这使得交通事故在当前社会时有发生,所以我们在出行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治安处罚种类包括哪几种
      治安处罚种类包括哪几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


·交通事故中受伤误工费怎么算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为:
      交通事故中受伤误工费怎么算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