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房屋的原始取得有哪些方式

房屋的原始取得有哪些方式房屋所有权属于原始取得的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依法建造房屋;(2)依法没收房屋;(3)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4)合法添附的房屋(如翻建、加层)。二、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一) 原始取得原始取得是指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根据法律的规定,取得新建房屋、无主房屋的所有权,或者不以原房屋所有的人的权利和意志为根据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依法建造房屋;(2)依法没收房屋;(3)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4)合法添附的房屋(如翻建、加层)。(二) 继受取得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根据原房屋所有人的意思接受原房屋所有人转移之房屋所有权,是以原房屋所有人的所有权和其转让所有权的意志为根据的。因法律行为而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是取得房屋所有权最普遍的方法,通常有以下几种形式:(1)房屋买卖(包括拍卖);(2) 房屋赠与;(3)房屋相互交换。房屋所有权自所有权转移手续办理完毕后发生效务,即进行所有权登记后便取得房屋所有权。因法律事件而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指因被继承人死亡(包括宣告死亡)的法律事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在有数个继承人的情况下,中要继承人未作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继承的确良房产如果未作分割,则应认为数个继承人对房产享有共同所有权。在农村宅基地上修建的房屋,其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就是原始取得中的依法建造。而我们购买的商品房、二手房这些,则应该划分为继受取得。除此之外,包括房屋继承、房屋赠与、房屋转让等等,这些都应该是属于继受取得,而不能认为是原始取得。在不同的取得方式下,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的要求可能还不太一样,这点需要特别注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侵权债权破产财产清偿顺序是什么?
      我国法律有规定侵权债务破产,财产的还款顺序会因为各种原因改变,主要有个人以及社会利益,那么主要是依据什么改变的,具体改变的顺位是什么?那么接......


·贵阳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一、贵阳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贵阳五险一金缴纳比例18%左右。(一)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其中17%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帐户),个人8%(全......


·帮人取保候审需要房产担保吗?
      帮人取保候审需要房产担保吗?不需要,但可以使用。如果房产证给他担保,自然是有风险,这是抵押担保,一旦因为种种原因(不管是主观还是客观原因)他较......


·遗产继承的规定是什么?
      遗产继承的规定是什么?关于遗产继承的规定主要是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


·工伤认定7个月是否还能申请?
      工伤认定7个月是否还能申请?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是发生工伤后,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发生工......


·劳动合同法加班工资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加班工资的规定有哪些劳动者在工作时常常有需要加班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是不可以强迫劳动者加班,如果需要劳动者加班......


·最新房屋拆迁条例全文
      最新房屋拆迁条例全文我国没有房屋拆迁条例,对城市房屋进行拆迁管理的规定,应该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那么您知道这个条例中关于房屋拆迁是如何......


·日本企强迫员工加班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现在大多数人都认为外企工资高,福利好,都想要去外企工作。但是偏偏有日本企强迫员工加班不给加班费,这样的行为就是压榨劳动力,在法律上是不合法的......


·37天证据不足取保候审还会判刑吗
      视情况而定。先看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如果是行政拘留,最长15天就出来了,不需要判刑。如果是刑事拘留,拘留期最长37天,证据不足,会释放犯罪嫌......


·驾驶员酒驾拘役能缓刑吗 一、驾驶员酒驾拘役能缓刑吗?
      驾驶员酒驾拘役能缓刑吗一、驾驶员酒驾拘役能缓刑吗?可以判处拘役,刑法中判缓刑的条件是:(一)犯罪分子被判处的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只......


·医疗过错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医疗过错鉴定的程序是什么?发生医疗过错后,当事人为了尽快拿到赔偿,确定赔偿金额,会通过司法鉴定机构做一个医疗过错鉴定,和其它司法鉴定相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