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缓刑内犯罪构成累犯么?

缓刑内犯罪构成累犯么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不算累犯。根据刑法第65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赫免以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第66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赫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累犯的成立以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缓刑考验期内的犯罪人,并没有刑罚执行完毕,所以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不构成累犯。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消缓刑,将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二、缓刑考验期内又犯罪如何处理缓刑考验期是指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间。缓刑考验期是缓刑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设立考验期的目的,在于考察被缓刑人是否接受改造,以使缓刑制度发挥积极的效用。我国《刑法》根据缓刑人在缓刑考验期内的表现规定了三种法律后果:1、根据该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2、根据该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3、根据该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另外,根据该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不管是一般累犯,还是特别累犯,在认定的时候均需要注意这里又犯新罪的时间点,一定是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赫免以后。而要是犯罪分子尚处于缓刑考验期内,显然并不满足这一条件规定,因而无论如何不能认定此时犯罪分子就成立累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技术保密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技术保密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保密协议是指协议双方当事人对某个信息约定好不能向第三方透露的协议。如果当事人违反了保密协议的规定,将该信息告......


·行政和解协议无强制执行力吗?
      行政和解协议无强制执行力吗?一、行政和解协议无强制执行力吗?是没有的;和解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必须由被执行人自觉履行。如果被执行人不主......


·物业费的收缴对象
          物业公司在提供了物业服务以后,该向哪些人收取物业费呢?1、通常情况下,小区入住之时,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便开始为小区业......


·醉酒驾驶233处罚规定是什么?
      醉酒驾驶233处罚规定是什么?喝酒之后驾驶车辆将会严重影响车辆的行驶,一般情况下都会出现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出现都会造成一定的人员伤亡,造成的......


·老婆要离婚我不想离怎么办?
      夫妻感情不和可以结束婚姻关系,可以协议离婚,协议未果可以上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裁决。但是由于很多情况下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想挽救婚姻。......


·交通事故处理的步骤是怎样的
      发生交通事故后,就需要实际的对事故做出处理,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具体处理交通事故的步骤,可能大多数的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


·注册资本跟公司规模联系大吗
      注册资本跟公司规模联系大吗联系不大。“注册资金”指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的股东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是什么?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是什么意思如果知识产权没有司法制度的保护的话,可以说就不存在知识产权这样一种说法了。现在国家在各行各业其实都是非常注重知识......


·森林公安行政处罚权限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森林公安行政处罚权限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全球变暖、大气污染的趋势愈发严重,森林覆盖率尤为重要,但有时森林火情是难以控制的,严重时会烧完整片森......


·关于我国逃税罪的主体是什么
      逃税罪的主体是什么逃税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既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也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国有、集体、私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外资企业、中外资企业等......


·被继承人的遗产如何分
      被继承人的遗产如何分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1130条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