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先提出离婚孩子抚养权有没有

先提出离婚孩子抚养权有没有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和谁主动提出离婚没有多大关系。通常,夫妻离婚对于还知道抚养权,可以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争取孩子抚养权,就要能够证明自己抚养孩子有利于孩子的成长。由此可见,即使是主动提出离婚的一方,也是可能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二、相关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需要明确一点,就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并不存在主动提出离婚的一方,在财产分割、争夺孩子抚养权上就吃亏一些。不管是财产方面还是子女抚养权方面,首先还是会由离婚夫妻协商处理,在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官结合实际的情况作出相应的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有期徒刑中又加上新罪怎么判罚?
      有期徒刑中又加上新罪怎么判罚?有期徒刑中又加上新罪的判罚是:对新的犯罪进行判刑,然后将之前剩余的刑期与新罪被判处的刑期加在一起,按照数罪并罚原......


·网络泄露个人信息如何避免
      网络泄露个人信息如何避免6月1日,《网络安全法》正式开始实施。作为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网络空间安全管理问题的基础性法律,《网络安全法》的落地将有......


·土地使用权怎么变更登记?
      土地使用权怎么变更登记?一、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是指在初始土地登记之后,单位、集体或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发......


·工伤不取钢板能鉴定吗
      这个以医生的建议为准。一般鉴定机构会要求待伤势恢复后再进行鉴定,建议听从鉴定机构意见,而且取钢板后鉴定与不取钢板后鉴定对伤残等级鉴定没有坏处......


·公司法中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中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规定有哪些?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是公司的所有人,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而公司股东根据其股本数额和......


·股权赠与工商变更流程是什么?
      股权赠与工商变更流程是什么一、股权赠与工商变更流程是什么1、需要双方当事人签订股权赠与协议,如果是外部赠与的,需要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2......


·动迁房几年可以买卖,?
      动迁房几年可以买卖,有哪些规定一、动迁房几年可以买卖,有哪些规定动迁房是否可以买卖,要分情况:1、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


·代位权的特点有哪些?有什么特点
      代位权的特点有哪些?有什么特点一、代位权的特点有哪些债权人代位权(简称代位权,因为民法上的代位权还包括其他代位权,而这里专指债权人代位权......


·一、厦门无证醉驾的刑事处罚是什么?
      一、厦门无证醉驾的刑事处罚是什么?厦门无证醉驾的刑事处罚一般是处拘役。《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


·在我国如何推翻土地使用证
      在我国如何推翻土地使用证在我国,土地资源是具有战略性的意义的,土地资源不仅对于一个国家的发展和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并且对于个人来说,土地也......


·有债务被起诉能离婚吗?
      有债务被起诉能离婚吗?有债务被起诉能离婚,因为我们国家婚姻法当中并没有非常明确的禁止存在这一些债务纠纷的情况下,就不会再次的来不处理婚姻方面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