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机动车全险不赔偿情况?

机动车全险不赔偿情况有哪些
  
  机动车全险不赔偿情况有哪些
  
  1、撞亲属致伤亡不理赔。
  
  在保险条款中,将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家庭成员排除在“第三者”的范畴之外。所以,如果车辆撞到自家人,保险公司视为免责。同理,被同一单位名下的车辆碰撞也不能通过第三者责任险得到赔偿。
  
  2、新车未上牌、无临时牌照期间造成事故损失,不理赔。
  
  在汽车基本险的四个险种的免责条款中,都明确规定,除非另有约定,否则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3、车辆未在规定时间内年检或者未通过年检出事造成的损失,不理赔。
  
  根据保险合同,保险只对合格车辆生效,对于未年检的车辆只能视为不合格车辆。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车主上了保险也没有用,包括车损险、三者险等在内的所有赔偿将由消费者自己承担。
  
  4、车辆修理期间出事故造成的损失,不理赔。
  
  车辆在检测、维修、养护过程中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赔偿。原因是保险公司认为维修点负有看管车辆的责任,车辆被盗或者损坏是属于维修点的过失。
  
  5、在收费停车场丢车,不理赔。
  
  保险公司规定:凡是车辆在收费停车场中被盗,保险公司一概不负责赔偿。因为上述场所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保管人应承担责任。所以,车主一定要注意停车时收好停车费收据等证据。
  
  6、被保险人主动放弃追偿权的,不理赔
  
  车辆损失险其中一条免责条款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车辆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事故发生后,在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7、驾驶证丢失、损害以及更换期间驾车造成的损失,不理赔。
  
  基本险四个险种的免责条款中均注明,在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或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造成的事故损失的,不予赔偿。
  
  8、事发超过48小时未告知保险公司,有可能不赔。
  
  为什么是“有可能不赔”呢?原因是《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须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造成损失无法确定或扩大的部分,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一出事故,马上通知保险公司,才真正的保险。
  
  9、保险费交清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理赔。
  
  基本险通用条款第八条写明,除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交清保险费。保险费交清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10、车辆的新增设备损害,不理赔。
  
  在车辆损失险和全车盗抢险的免责条款中规定,新车车辆出厂时的原厂配置以外新增设备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赔。
  
  也就是说,保险公司理赔的是原厂车,自己假装的配件在事故中有损失,保险公司是不理赔的。
  
  11、不是整车丢失、不理赔。
  
  机动车辆车损险条款中明确规定,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在机动车辆附加盗抢险条款中也规定,非全车遭盗窃,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或损坏,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车辆保险可以分为主险和附加险,通常情况下,附加险只能和主险一起购买,不能单独投保。这样一来,如果主险赔付后责任终止,附加的其他保险大概率也会随着主险合同的终止而结束。也就是说,可能明明自己交了4份保障的钱,但是只享受到一份保障的赔付后,其他的保障也随着赔付没了,附加险的钱白交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土地使用条件国土部都规定了哪些取得方式
      我国公民在使用土地的时候,当然是必须要有一定的条件才可以的。各地的国土资源部会对当事人提交上来的申请土地资源的材料进行审核,只有在满足国家相......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最高是多少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最高是多少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


·欠条没写还款日期有效吗
      欠条没写还款日期有效吗一、欠条没写还款日期有效吗欠条没写还款日期是有效的。没写日期只是形式要件欠缺,不影响实体部分的,欠条没有约定还款期......


·轮奸行为如何认定,强奸与通奸的区别有哪些
      按照法律的规定,轮奸行为属于强奸罪中的法定加重处罚情节,此时对行为人的起刑点为10年有期徒刑。而在量刑处罚之前,需要先对轮奸行为进行认定。那么......


·不能辞退女工的情形有哪些
      不能辞退女工的情形有哪些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要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29条的规定......


·疫情期间工资是否可以延迟?发放通知是什么?
      疫情期间可以延迟发工资,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并经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资,......


·监外执行新刑法如何规定?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是由于一时冲动触犯了刑法,而有些人的确是性格有缺陷或心理扭曲而导致不可挽回的事件发生。然而在我国的刑法中,对于每一个罪名......


·夫妻离婚有个男孩会判给谁
      我们发现要是家里面的孩子尚未成年,而此时父母又涉及到离婚的话,那总是需要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才行,否则也是不会允许夫妻离婚的。那要是夫妻......


·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的情形有哪些?哪些案件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明确的直接规定在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的情形:一、有关身份关......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律师不能做的行为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涉及案件的人可以找其他人代替辩护,其中很多人会选择律师来做自己的辩护人,因为他们对于法律更加专业,即辩护律师,但是......


·提请批准逮捕时间是多久?
      一、提请批准逮捕时间是多久?提请审查批捕的时间一般是七日以内。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