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股东名册股权质押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股东名册股权质押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一、股东名册股权质押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股东名册股权质押的法律规定包括物权法担保法公司法当中的规定,2、股东将自己所持有的、在本市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质,出质人和质权人将股权出质情况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登记的,适用本办法。股权出质登记的登记事项包括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质股权数额、质押期限。
  
  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共同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也可以共同委托代理人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文件:
  
  股权出质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并提交文件:
  
  质押合同约定质押期限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从其约定登记质押期限;质押合同约定的质押期限表述为无固定期限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表述为“无固定期限”。
  
  有特殊情形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申请人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文件:
  
  因质权实现导致国有股权转让的,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相应程序办理股权出质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准予股权出质登记的,应当出具《准予股权出质登记决定书》,并载明出质人、质权人姓名或者名称、出质人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出质股权的出资额和质押期限。准予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决定的,应当出具《准予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决定书》,并载明登记事项的变更情况;准予股权出质注销登记决定的,应当出具《准予股权出质注销登记决定书》,并载明原股权出质登记事项。不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出具《不予登记决定书》,并注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设立股权质押登记薄。公众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查询股权出质登记事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依法提供查询服务。
  
  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质押登记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依法撤销股权出质登记,并予以公示。
  
  二、现行法律、法规对于股权质押的规定
  
  1、现行法律对于质押标的物的规定
  
  《担保法》 第75条第2项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可以质押”。该法第78条第三款同时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因此,根据《担保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都可以进行质押。
  
  《物权法》 第226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2、股权质押的限制性规定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5条规定:申请出质登记的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的股权。对于已经被人民法院冻结的股权,在解除冻结之前,不得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司股权出质登记暂行办法》第4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办理股权出质登记:
  
  (一)将股权出质给本公司的;
  
  (二)以被人民法院依法冻结的股权出质的;
  
  (三)以已经办理出质登记的股权再次出质的;
  
  (四)以有限责任公司未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权出质的;
  
  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国家关于股权质押完全是可以的,但是股权质押的话,它必须是有一些特殊方面的严格要求,比如说必须要向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来进行一个情况的说明,而且还需要登记,登记的具体内容是非常的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在我国关于醉驾受伤了要拘留多久醉驾撞伤人
      在我国关于醉驾受伤了要拘留多久醉驾撞伤人,醉驾受伤了要拘留多久,拘留时间取决于拘留的性质。如果属于刑事拘留最长拘留37天,如果行政拘留最长是15......


·互联网上商标和域名的保护
      除了可以将商标用于自己的网站上,商标权人在互联网环境下还可以采用一些提升其商标知名度的新方法。例如,商标权人可以将自己的商标以超链接的形式在......


·合同四个特点都是什么?
      合同四个特点都是什么?具体来讲,合同具有以下特点:1.合法性一是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备法人资格。二是合同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


·离婚孩子抚养权归男方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孩子抚养权归男方的条件是什么婚姻家庭生活中,男人总体是以强者的身份出现,因此,在孩子抚养权归属上,相对而言,男方处于相对被动的一面。在同......


·产品商标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产品商标注册流程是怎样的一、产品商标注册流程是怎样的1、设计商标注册申请之前可委托我司或自行设计。商标设计要注意以下几点:(1)独创性,即商标......


·离婚后彩礼是共同财产吗?
      离婚后彩礼是共同财产吗根据我国《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


·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提交什么材料诉讼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1、起诉书;2、证据材料;3、原告身份证以及证明被告的资料;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


·重婚罪都需要哪些证据?
      一、认定重婚罪都需要哪些证据针对认定重婚罪,实践中通常的做法是,受害人有足够证据证明重婚行为的,法院直接按自诉案件立案。而如果证据不足,由......


·其实未成年人在童年和青春期阶段的心理变化是比较快的
      其实未成年人在童年和青春期阶段的心理变化是比较快的,尤其是青春期阶段会对外界一切事物的感知能力都会变得非常的敏感。家庭生活以及来自于父母的影......


·农村彩礼新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有哪些
      一、农村彩礼新规定的内容1、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打离婚官司到点不开庭的原因
      很多人在结束一段婚姻的时候,因为财产分割或者是子女的问题可能会选择诉讼离婚而不是协议离婚。通过法院的诉讼程序来确立自己在婚姻结束后的权力义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