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虚假出资的行政处罚是什么

虚假出资的行政处罚是什么 一、虚假出资的行政处罚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二百条、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公司股东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二、法律中关于虚假出资的表现形式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三)造成公司、股东、债权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
  2.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3.两年内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4.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五)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读完文章时候,您对于虚假出资的行政处罚有了一定的了解,您以后如果有机会创办公司,对于投资这方面一定要擦亮眼睛,认真了解虚假出资的几种形式,对于审查工作大有好处,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过错责任原则与过错推定的关系 我们知道,人身损害赔偿的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与过错推定的关系我们知道,人身损害赔偿的原则有三种,不同的情况下适用于不同的责任原则,那么这些原则有什么区别呢?什么情况下适用于......


·我国规定今年国庆怎么放假?
      一、我国规定今年国庆怎么放假?  1、元旦:1月1日放假。  2、春节:1月24日~2月2日放假,1月19日(周日)上班。  3、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


·行政复议机关如何确定?
      行政复议机关如何确定一是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二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


·法院依职权移送管辖裁定撤销是合法的吗?
      一、法院依职权移送管辖裁定撤销是合法的吗?法院依职权移送管辖裁定撤销是合法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


·履约担保合同应该怎么写?
      工程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承包方和发包方签订合同后,就应该执行合同条款,有时候,发包人非常谨慎,会要求对方提供一份履约担保合同。这份合同是承包......


·工业用地征地补偿新标准
      工业用地征地补偿新标准在拆迁中工业企业主最关心的问题就是能获得多少补偿,补偿项目有哪些,虽然关心,但却不是很清楚相关的工业用地征地补偿新标......


·一、离婚后抚养费拖欠多久会判刑?
      一、离婚后抚养费拖欠多久会判刑?拖欠抚养费是不会被判刑的,如果孩子的抚养费对方坚持不给,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强制执行,如果判决后,对方仍......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赔偿是怎样的
      从《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来看,用人单位需要在规定时间内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就会承担一些不利的责任。其中就需要单位对员工做出相应的赔......


·使用软件著作权有什么限制
      使用软件著作权有什么限制找专长律师:刑事辩护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合同事务律师损害赔偿律师著作权人在享有著作权的同时,也应对社会承......


·当今社会
      当今社会,随着社会风气的开放,以及适婚年龄的普遍性,越来越多的人会出现未婚先孕的情况。对于未婚先孕来说,需要注意的是后期有了孩子子女之后的户......


·如果我先提出离婚会少分家产吗?
      如果我先提出离婚会少分家产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