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办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流程是什么?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调查企业用工情况的时候,如果发现其有违法违规现象,符合立案条件的,要给予立案处理。那么办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流程是什么?各个环节有哪些注意事项?下面我们通过一篇短文和您做个简单分享。
  
  办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流程是什么
  
  
  一、登记立案
  
  发现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并经过审查由劳动监察机构确认有违法事实的,应当登记立案。登记立案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报劳动监察机构负责人审查批准。劳动监察机构负责人批准之日为立案起始时间。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事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二、调查取证
  
  登记立案后,劳动监察机构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完成调查取证后,应当作出调查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填写案件处理报批表。
  
  三、处理
  
  1、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将案件处理报批表报劳动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劳动监察案件应从立案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情况复杂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个工作日。
  
  2、调查中出现法定中止调查情形的,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中止调查。 决定中止调查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有关单位和人员。中止情形消除后,应当恢复调查。调查处理期限自中止情形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3、立案后,发现用人单位违法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撤销案件。发现法定撤销案件情形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应当撤销案件。决定撤销案件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有关单位和人员。
  
  4、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前,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
  
  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应当告知用人单位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5、对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或者返还财物等涉及劳动者财产性权益的监察案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依一方当事人申请并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组织调解。
  
  6、用人单位有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行为的,应建议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处理。
  
  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送达
  
  劳动行政部门在处罚决定做出之日起7日内,应当将劳动监察处罚决定书送达被处罚单位。送达方式参照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执行。
  
  因拖欠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严重危害公共秩序的,可以在用人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住所地、生产经营场所等张贴执法公告,并以拍照、录像等方式进行记录。公告期为十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
  
  综上所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是负责当地劳动保障监察的主要机构,其办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流程包括登记立案、调查取证、处理和移送等几个环节。在每一个环节,都有一定的时效要求,这就要求相关部门要尽职尽力,妥善处理劳动纠纷案件,不得无故拖延。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上市公司股东会需要过半才能实现
      一,上市公司股东会需要过半才能实现1、《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


·股东变更的意图是什么?股东变更的目的在于什么?
      股东变更的意图是什么?股东变更的目的在于什么?一、股东变更股份的意图就是为了融资。当企业没办法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一般是没有不动产抵......


·工伤伤残鉴定的时效性是怎么规定的
      在生活当中,如果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发生了什么劳动纠纷的话,其实说句,如果仅仅依靠劳动者自身来进行维权的话,那么将会有一个漫长的维权的过程。......


·民间借贷利息最高只能是多少合法
      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有息借款)也可以是无偿(无息借款)的,是否有偿(有息)由借贷双方约定,年息36%内受国家法律保护,超过36%无效。借贷双方约定了利率......


·出现犯罪未遂有什么特征?
      出现犯罪未遂有什么特征?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


·借钱不还到哪里的法院起诉
      借钱不还到哪里的法院起诉民事诉讼中,一般以被告住所地作为确定管辖法院的依据,但对于合同纠纷案件,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均有管辖权。民间借......


·半年辞退赔偿还有N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


·集体商标申请条件是什么?
      集体商标申请条件是什么?集体商标(COLLECTIVEMARK),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专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


·妻子去世第一继承人都有哪些?
      妻子去世第一继承人都有哪些?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


·办离婚手续需要哪些证件
      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同意离婚,并就离婚涉及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草拟离婚协议书,双方带上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到一方户籍地民......


·监视居住二日折抵一日吗
      监视居住二日折抵一日吗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但是要分情况。1、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采取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2、指定居所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