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公安局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公安局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社会上的案件需要公安机关来进行处理,包括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等等。因此,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时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人们会好奇公安局办案流程是怎样的呢?我国法律对公安机关的办案程序是怎样规定的?下面将带您进行详细的了解。
  
  一、受理案件
  
  1、公安机关对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
  
  2、公安机关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
  
  3、公安机关应当保障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不愿意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扭送、报案、控告、举报行为的,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4、对于接受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予以立案,立即开展侦查工作;不属于自己管辖的,依法移交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不予立案。
  
  5、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7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7日内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原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10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案监督请求。
  
  二、采取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在侦查犯罪的过程中,根据案件情况,依法可以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经检察机关批准,可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公安机关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时,应依法出示相应的证件和刑事法律文书。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将拘留、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拘留人、被逮捕人的家属或他的所在单位。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侦查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有权依法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
  
  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查询、冻结存款、汇款,鉴定,辨认,通缉等各种侦查手段和措施,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四、侦查终结
  
  1、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侦查后,认为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侦查过程中或侦查终结后,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①没有犯罪事实的;
  
  ②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③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④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⑥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上文就是对公安局办案流程这个问题的回答。综上所述,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的时候大致会经历四个阶段,包括受理案件,采取强制措施,侦查和侦查终结。每一个阶段都是环环相扣的,缺一不可。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有资产的民事主体怎样注册公司?
      有资产的民事主体怎样注册公司?一、有资产的民事主体怎样注册公司?有资产的民事主体需要带齐资料之后到公司登记机关提出注册公司的请求,到工商局......


·司法解释规定的确定开工日期的其他记载开工日期文件的证明力问题
      建设工程施实践中可能会出现发包人或者监理人未发出开工通知,也没有相关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开工报告、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竣工验......


·员工不接受调岗可以辞退么
      员工不接受调岗可以辞退么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调岗,需要经过劳动者的同意,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


·自然人民事诉讼书格式的是什么?
      自然人民事诉讼书格式的是什么一、自然人民事诉讼书格式的是什么?民事起诉书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车祸保险误工费怎么赔?
      车祸保险误工费怎么赔?“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


·注册公司执照需要什么资料 ?
      注册公司执照需要什么资料?一、注册公司执照需要什么资料首先,公司内部先确定法人和股东安排,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


·一、民法典中财产分割的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一、民法典中财产分割的法条是怎么规定的?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


·房屋合同中违约金是什么
      第一,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的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


·抄袭他人文章侵犯著作权的法律后果?
      抄袭他人文章侵犯著作权的法律后果有哪些侵犯著作权的法律后果主要是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将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抄袭......


·中国电信合同到期后怎么还要收费
      中国电信合同到期后怎么还要收费?中国电信合同到期还要收费的原因是一般协议到期后没有办理注销,系统会继续计费,如果不使用,您需要持本人身份证到营......


·法律援助需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法律援助需提供的材料有哪些?一、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