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房屋拆迁中的过渡期限



  房屋拆迁过程中的过渡期限是指房屋拆迁中,由于拆迁人不能一次性安置用房,而是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提供安置用房。从房屋拆除,被拆除房屋使用人迁走至拆迁人提供安置用房这一段时间就是房屋拆迁中的过渡期限,也称为安置期限。在这段时间里,不管是通过拆迁人提供周转房还是被拆除房屋使用人自行安排住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皆要迁离原地到他处居住生活。

  

  过渡期限是拆迁安置协议的重要内容,对于拆迁人和被拆除房屋使用人都有着重要意义,所以必须在拆迁安置协议中给予明确规定,双方都应该信守协议的期限规定。

  

  1、过渡期限是临时安置补助费发放的一个重要标准。过渡时间有多长,拆迁人就应该发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多长时间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2、过渡时期是拆迁人向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提供安置用房的期限,也是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有权居住使用周转房的时间期限。《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32条规定,"拆迁人、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双方应当遵守过渡期限的协议。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由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到期不得拒绝迁往安置用房、腾退周转房。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合法有效的遗嘱如何公证?
      合法有效的遗嘱如何公证?一、申请与受理(一)申请。申请是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的公证申请标志着公证活动的开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


·旷工解除劳动合同如何处理
      员工为公司提供劳动,使公司获得利润收入,同时公司也支付员工合法的劳动报酬,但是如果发生员工恶意旷工,使公司的工作进度持续不前,发生这样的事情......


·家庭暴力的法律认定标准是什么?
      家庭暴力的法律认定标准是什么?家庭暴力的法律认定标准是什么??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


·哪些情况可以国家赔偿申请诉讼
      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加快,国家赔偿也进入了我们公众的视野。国家赔偿,简而言之,就是以造成了当事人金钱或者人身损害的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赔偿的方式。......


·房子贷款未结清可以办赠与吗?
      房子贷款未结清可以办赠与吗?一、房子贷款未结清可以办赠与吗房屋的贷款未还清的,可以将房屋赠与他人,签订赠与合同,但房屋在贷款还清前不能办......


·一、婚后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是否为共同债务?
      一、婚后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是否为共同债务?是的,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


·一、与建筑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
      一、与建筑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


·自己种植的树可以砍吗?
      自己种植的树可以砍吗?自己种植的树也需要申请砍伐证后才可以砍,砍伐自己种的树木如果在两株以上,必须向乡政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取得......


·构成故意杀人能刑事和解吗
      构成故意杀人能刑事和解吗?故意杀人案件不在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之内,取得受害人谅解的可以适当从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未约定合同履行地怎么办
      未约定合同履行地怎么办一、未约定合同履行地怎么办(一)依据担保设立的原意,是为了给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提供保证。如果主债务人履行了债务,那么主债......


·一、夫妻双方起诉离婚调解是谁调解?
      一、夫妻双方起诉离婚调解是谁调解?夫妻双方起诉离婚,一般有权调解的对象是:主要是当事人所在单位、群众团体、基层调解组织和婚姻登记机关。事实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