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申请答辩状范本
在某个案件中,倘若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者被移送案件的法院并没有管辖权,那么当事人就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这个意见的提出,需要有一个标准的管辖权异议申请答辩状范本。那么,管辖权异议答辩状范本是什么样的呢?为您呈现。
管辖权异议申请答辩状范本一
答辩人:___。
___诉___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现针对此管辖异议提出答辩如下:
申请人的管辖异议申请不符合法律程序,且与现行法律规定相悖,异议不能成立,应依法予以驳回。
第一、申请人的管辖异议申请已经超过提管辖异议的法定期限,不符合民诉法程序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以及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本案中申请人于2015年11月24日签收起诉相关材料,其应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即2015年12月9日前)提交管辖异议申请,而申请人于2015年12月29日提交申请书,已超过法定期限,法院应依法驳回其异议申请。
第二、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大连___区人民法院是本案有合法管辖权的法院,申请人的管辖异议申请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本案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依法理应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而大连___区人民法院是案涉标的___房屋所在地法院,是本案有合法管辖权的法院。
综上,本案管辖权明确,不存在异议。大连___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依法享有管辖权。申请人提出管辖异议的程序不合法,理由亦不能成立,请求贵院依法裁定驳回申请人的异议申请。
此致
大连___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
___年___月___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答辩状范本二
答辩人:高___
高___诉刘___离婚纠纷一案,因被告刘___提出管辖权异议,现答辩人针对被告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提出答辩如下:
一、郑州市___区法院是本案唯一有管辖权的法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被告刘___为非文职军人,因此可以认定本案的管辖法院为原告住所地法院,又根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因此可以明确本案的管辖法院为原告高___的户籍所在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二、被告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未提交任何证据予以证明,与事实不符,且其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提出异议完全是对法条的错误理解,应当予以驳回。
《民事诉讼法》第22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上述规定是确定一般普通案件的管辖权原则,即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但对于本案不能使用,首先,高___是原告不是被告,不应当适用22条关于被告的相关规定,其次,本案被告是非文职军人,法律对此种案件有特殊规定,即不论原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是否一致,原告户籍所在地法院是唯一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再次,从事实上看,本案原告早已不在被告所称的金水区居住,___区根本不是原告经常居住地。因此,被告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予以驳回。
综上,受理本案的管辖法院是本案唯一有管辖权的法院,其他法院无权管辖。
答辩人:___
___年___月___日
以上就是为您呈现的两个范本。在这两个范本中,都包含了明确佐证申请者为什么认定法院没有管辖权的相关法律条文。在管辖权异议申请答辩状中,为了明确说明你觉得无管辖权的理由,需要引经据典,再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的作出明确的分析和说明。这样才是具有说服力,有理有据的管辖权异议申请。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质押权与抵押权的区别
质押权与抵押权的区别一、基本定义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否则就不是质......
·妇方婚前财产去世以后怎样分配?
妇方婚前财产去世以后怎样分配?女方的婚前财产,其去世后变成了她的遗产,可以发生继承关系,女方生前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
·荆州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荆州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现在农村房屋拆迁是有补偿的,不管是何种补偿,但是每个省份的补偿标准都是不一样的,所以说,根据不同的补偿标......
·办理产权过户登记附随义务的内容有哪些
办理产权过户登记附随义务的内容有哪些?(1)通知义务,合同当事人应将对合同相对方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告知对方的义务。(2)说明义务,合同当事人对合同......
·要怎么来交纳罚金 没钱缴纳罚金怎么办
对罚金的适用,既可以附加进行也可以单独进行。但我们发现在很多刑事案件中往往都是附加适用罚金的,而即使对主刑适用了缓刑,罚金这种附加刑也是需要......
·民事诉讼反诉如何审理?
民事诉讼反诉如何审理?被告提出反诉后,法院应审查是否符合起诉的一般条件和反诉的特别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反诉,应予受理。被告如是在开庭过程中......
·新的公司法关于注册资金的问题的要求是什么?
今年我们国家有关公司法的颁布已经过去一段时间,那么有些人不仅想要了解最新的公司法的相关规定,那么新的公司法关于注册资金的问题的要求是什么?按......
·我国民间借贷三万起诉多少天开庭
民间借贷起诉后法院多长时间开庭《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六十三条 人民......
·投标有效期时间怎么确定
投标有效期时间怎么确定在招投标活动中,常常会涉及到投标有效期时间的问题,如若人们在招投标活动中缺乏对时间问题的认识,则会影响到招投标工作的顺......
·故意堵路算寻滋事吗
视情况而定。故意堵路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属于寻衅滋事。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①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
·刑诉法关于并案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对于多起案件,如果都指向同一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法一致,则公安机关可以考虑并案侦查。这样的话,会节约办案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