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侵权法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侵权法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侵权责任法》将被废止。《侵权法》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哪些的问题在《民法典》中有对应规定。对此,的我们查询了相关的资料,整理出下文,下面为您介绍一下吧。
  
  
  一、《民法典》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 【医疗机构免责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什么是免责事由
  
  是指免除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因和理由,包括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
  
  免责事由也称免责条件,是指当事人对其违约行为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的事由。《民法典》上的免责事由可分为两大类,即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约定免责事由是指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有人认为,抗辩权也可成为免责事由。其实,行使抗辩权并不构成违约,因而无责可免。
  
  三、免责事由的内容有哪些?
  
  合同责任的免责事由既包括法定的责任事由,如不可抗力,也包括约定的责任事由,如免责条款。
  
  (一)不可抗力
  
  1、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2、在不可抗力的适用上,有以下问题值得注意:
  
  (1)合同中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不影响直接援用法律规定;
  
  (2)不可抗力条款是法定免责条款,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如小于法定范围,当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规定主张免责;如大于法定范围,超出部分应视为另外成立了免责条款;
  
  (3)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
  
  3、不可抗力的免责效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有以下列外:
  
  (1)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2)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4、不可抗力与意外事件。实际上,《民法典》未将意外事件作为免责条件。因此,多数学者主张意外事件不应该作为免责事由。
  
  (二)免责条款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免除将来可能发生的违约责任的条款,其所规定的免责事由即约定免责事由。免责条款不能排除当事人的基本义务,也不能排除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责任。
  
  一定的抗辩事由总是以一定的归责原则和责任构成要件为前提的。抗辩事由是由归责原则和责任构成要件所派生出来的。《若干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侵权责任认定方面采取过错推定归责原则和举证责任倒置证明责任分配模式,意味着会计师事务所并非在任何时候都承担责任。根据《若干规定》之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提出抗辩,在能够证明其抗辩事由成立的情形下,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民事赔偿责任。
  
  在关于《民法典》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的介绍中,需要了解的是,《民法典》中的免责事由包括他人造成损害或者是当事人故意造成损害,都是免责事由其中的一种。但是如果情况不同,就像是出现了不可抗力的因素,那么此时的免责事由的判断标准也不一样的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人民法院受理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下列......


·田亩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田亩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


·怀孕的女员工公司能辞退吗?
      怀孕的女员工公司能辞退吗?职工怀孕,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5个月工资),此外,还应支付生育津贴,生......


·遗嘱执行人权利有哪些,如何指定遗嘱执行人
      死者生前留有遗嘱的,在审查了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后,就需要按照遗嘱的内容来继承遗产。此时往往会有一个遗嘱执行人来帮助继承遗产,而他们也享有一......


·小孩离婚抚养费怎么算?
      小孩离婚抚养费怎么算?离婚抚养费的数额在法律中有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根据支付的一方收入决定。抚养费及支付子女的生活学习等必需费用,其他费用如......


·“麻将娱乐”与“麻将赌博”的界限
      “麻将娱乐”与“麻将赌博”的界限按照回复意见,结合相关法律规定,“麻将娱乐”与“麻将赌博”的界限如下:1、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


·二手房买卖纠纷找哪个部门投诉
      二手房买卖纠纷找哪个部门投诉二手房买卖纠纷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投诉,调解不成,到法院起诉维权,具体情况如下:1、对于房产中介无照经营、发布虚假房......


·新三板分层管理办法有哪些
      新三板分层管理办法有哪些?作为一种新兴的投资方式来说,新三板受到了投资界人士的大范围运用于支持,新三板灵活的内容形式和自主化的规模都成为人们......


·退休后工伤复发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退休后工伤复发相关规定是怎样的旧伤复发,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但是,工伤职工之前领取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工伤保险关系已经终止,旧伤复发费用自......


·诊所负责人负什么责任
      造成医疗事故的,诊所负责人负医疗损害的赔偿责任。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


·合同诈骗怎么写报案材料
      合同诈骗怎么写报案材料正常来讲,在针对时应在报案材料里面描述清楚事情的经过和已有的证据材料,同时清晰表明所有的线索材料;但一份报案材料的好坏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