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在生活中,有些房地产由于它本身的特性,决定了它不能被抵押。那

在生活中,有些房地产由于它本身的特性,决定了它不能被抵押。那么,不得抵押的房地产有哪些呢?对于这些法律不允许抵押的房地产,当事人最好是不要随意抵押,否则不但起不来抵押的效果,还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那在法律上,究竟不得抵押的房产有哪些?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不得抵押的房产有哪些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人是指以房地产作为本人或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企业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履行债务担保责任的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物是指由抵押人提供并经抵押权人订可的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房地产。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立抵押:
  
  1、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2、已依法公告在国家建设征用拆迁范围内的房地产;
  
  3、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4、列为文物保护的古建筑、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建筑物;
  
  5、被依法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诉讼保全措施的房地产;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
  
  7、未经中国注册会计师确认已缴足出资额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房地产;
  
  8、行政机构所有的房地产,政府所有、代管的房地产;
  
  9、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允许抵押的除外。
  
  二、哪些房地产不能抵押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上面整理的九类房产就是我国明确规定不得抵押的。在这,要提醒当事人的是,由于房地产属于不动产,所以在进行房地产抵押时,不但要签订抵押合同,还要到相关部门去办理登记。更多这方面的法律知识,你可以到我们网站进行具体了解。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概念是什么?
      我们您都知道,我国具有特别严谨的法律制度,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稍微不注意就可能触犯法律,但是如果没有对社会造成危害,并且认错态度诚恳,就不会......


·社会保障是关系到民生的重要议题
      社会保障是关系到民生的重要议题,国家规定社保需要连续缴纳15年以上才可领取,中间断保是一件比较麻烦的事情,之前缴纳的有的地区就不计入年限了,需......


·拘禁他人索债应该怎么处罚
      非法拘禁他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不管出于什么动机,只要具有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目的,故意实施了非法拘禁他人,即构成非法拘禁罪,如果非法剥夺......


·老年人再婚涉及遗产继承
      继承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了遗嘱存在部分无效的情形。老人晚年再婚后由于感情基础薄弱,双方缺乏相互信任,经常会把自己的银行卡、工资卡、存折及其他......


·董事承担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有打工者自然就有老板,一个大公司是不可能只有一个老板的,由董事会组成。而董事会的成员就要承担一切公司造成的错误。有民事责任也有可能刑事责任。......


·离婚过错方能分婚后财产吗 一、离婚过错方能分婚后财产吗?
      离婚过错方能分婚后财产吗一、离婚过错方能分婚后财产吗?过错方离婚的时候会分到财产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


·没有合同是否可以让租客赔偿损失
      没有合同是否可以让租客赔偿损失一、没有合同是否可以让租客赔偿损失主要看违约责任是谁。1、租房协议违约责任,在于租客方面,双方签订是定期租......


·民间借贷合同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多长
      民间借贷合同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多长民间借款纠纷本身所具有的特点,导致许多民间借贷案件因时效问题发生争议民间借贷合同的诉讼,对于出借人来说很重要......


·事业单位事假怎么扣工资?
      事业单位事假怎么扣工资?一.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1.公司的员工因自身原因或其他原因向公司提出请事假,如果全年请事假的时间累计起来没有超过二十......


·合同到期赔偿金如何计算?
      合同到期赔偿金如何计算?1、仅就合同到期不续签的经济补偿而言,是从2008年1月1日以后开始计算的,标准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


·18岁以下算童工吗,有哪些规定?
      在我国,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必须达到一定的年龄才能参加劳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如果招用未满劳动年龄的未成年人,则构成使用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