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人身死亡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责任认定要由公安交警部门出具,根据划

人身死亡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责任认定要由公安交警部门出具,根据划分的责任不同,涉及具体的赔偿金额比例也有差异,基本是按照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及超过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分配赔偿比例。下面由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人身死亡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要根据不同的情形进行划分,比如如果是大车与小车相撞引发交通事故通常责任较重一方为大车的驾驶者。如果是车与行人相撞而行人未违反交通规则那么造事车辆将会负起全部责任。从法律上讲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指交通部门处理处理交通事故时对双方责任比例的认定,包括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㈠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㈡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
  ㈢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㈣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二、交强险的定义及保险限额范围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确定赔偿责任限额主要是基于以下各方面的考虑:
  ㈠满足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需要。
  ㈡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者支付能力相适应。
  ㈢参照了国内其他行业和一些地区赔偿标准的有关规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后)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三、超过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超过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部分,按照下述比例赔偿。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若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三十至四十的赔偿责任;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六十至七十的赔偿责任;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八十至九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是人身死亡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由交通部门划分责任的不同,造成嫌疑人承担赔偿责任各有不同,赔偿金额依据责任的重到轻相应递减。若并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的过期,需要提交有理证据,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借款用途不合法该怎么办
      借款用途不合法该怎么办一、借款用途不合法该怎么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非法活动而......


·上班没签合同不给工资应该怎么样办
      许多工人现在都有这样一个问题。如果他们不签合同,不付工资怎么办?首先,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或不支付工资是绝对违法的。工人可以向当地劳动检查组报告......


·土地使用权用途办公用地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权用途办公用地是什么意思??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将土地划分为不同规定类型,最为常见的分类是商品房、自建房以及安置房、经济房等,而......


·辞退不满六个月员工经济补偿需要给吗?
      辞退不满六个月员工经济补偿需要给吗?辞退只要存在违法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对于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


·劳务关系人员工伤待遇可以赔偿吗?
      劳务关系人员工伤待遇可以赔偿吗根据规定,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能适用劳动法调整,因此不能适用工伤赔偿,要根据民法典的人身损害赔偿规定赔偿。......


·取保后被无罪释放还有追诉期吗?
      取保后被无罪释放还有追诉期吗?一、取保后被无罪释放还有追诉期吗?要看是否存在立案后逃避侦查的行为,如果有就不存在追溯时效,如果没有就超过了......


·故意生产假药应该如何判罚
      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


·生育津贴是怎么计算的生育津贴是“基数除以30乘以产假天数”
      生育津贴是怎么计算的生育津贴是“基数除以30乘以产假天数”。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


·湖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湖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最近几年,湖北省在高铁建设方面的力度很大,这一过程会占用到一些农民土地。被涉及到的农民,会拿到一笔补偿费。湖北省......


·一、分割共有财产的方法有哪些?
      一、分割共有财产的方法有哪些?对共有财产的分割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及财产的性质,以下述三种方式分割:1、以实质分割方式分割共有财产。对于共......


·被混混无赖威胁怎么办
      可以选择报警,我国治安处罚法第42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