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怎样确定专利侵权赔偿数额

怎样确定专利侵权赔偿数额他人就自己的专利实施了侵权行为的,多数情况下都会给专利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因此,日后追究侵权人法律责任的时候,就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对方作出赔偿。不过该怎样确定专利侵权赔偿数额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确定专利侵权赔偿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对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侵权行为;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管理机关处理的时候,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专利管理机关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于专利侵权的赔偿,最高人民法院1992年2月9日发布的《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明确指出,专利侵权的损害赔偿应当贯彻公正原则,使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损失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专利侵权的损失赔偿额可以按照以下方法计算:
  (1)以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作为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因侵权人的侵权产品(包括使用他人专利方法生产的产品)在市场上销售使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的销售量下降,其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利润所得之积,即为专利权人的实际经济损失。
  (2)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全部利润作为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侵权人从每件侵权产品(包括使用他人专利方法生产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即为侵权人所得的全部利润。
  (3)以低于专利许可证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对于上述三种计算方法,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情的不同情况选择适用。当事人以商定用其他计算方法计算损失赔偿额的,只要是公平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予准许。人民法院处理专利侵权赔偿将遵循上述原则。
   二、专利侵权行为怎么认定?
  专利侵权行为是指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又无法律依据,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它具有以下特征:
  1、侵害的对象是有效的专利。专利侵权必须以存在有效的专利为前提,实施专利授权以前的技术、已经被宣告无效、被专利权人放弃的专利或者专利权期限届满的技术,不构成侵权行为。专利法规定了临时保护制度,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的应支付适当的使用费。对于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专利权人应当在专利权被授予之后,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必须有侵害行为,即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侵害他人专利的行为。
  3、以生产经营为目的。非生产经营目的的实施,不构成侵权。
  4、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即行为人实施专利的行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又无法律依据。
  在实际计算专利侵权赔偿数额的时候,可能需要考虑的东西不同。有的情况下是根据专利权人遭受的损失进行计算的,但有的时候确实以侵权人实际获得的非法利益为限作出的赔偿。要是在这方面不是很清楚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阳江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工地上干活老板不接工钱怎么办?
      一、工地上干活老板不接工钱怎么办?1、建议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私募基金管理人合伙人是一个意思吗
      私募基金管理人合伙人是一个意思吗一、私募基金管理人合伙人是一个意思吗私募基金管理人和合伙人是在合伙制私募基金中出现的称谓。合伙制私募基金......


·哪些情形属于胁迫婚姻
      哪些情形属于胁迫婚姻根据《解释(一)》第十条的规定:胁迫,是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


·一、无偿办公租房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一、无偿办公租房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出租方(以下称为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


·划痕险是不是包括在车损险里面
      划痕险与车损险的区别因为这个就不属于划痕,属于车损险的理赔范围。保险公司要根据划痕险中“他人恶意行为造成保险车辆车身人为划痕”理赔范围来进行......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单位的诉讼程序有没有规定?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单位的诉讼程序有没有规定?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程序没有明确的规定,《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


·民营企业融资经典案例包括哪些方式?
      民营企业融资经典案例包括哪些方式?民营企业是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组织部分,在活跃市场经济、拉动就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而民营企业经常面临融资难的......


·根据法律规定监外人员能不能上班?
      根据法律规定监外人员能不能上班?监外执行是不可以工作的,监外执行也是刑罚执行,对人身自由和权利是有限制的,监外执行期间不能离开长时间居住地或是......


·7万元标的诉讼费多少?
      7万元标的诉讼费多少?一、7万元标的诉讼费多少?7万元标的诉讼费是1750元,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


·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概念是什么?
      我国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很大,只要是涉及到毒品的,基本都是刑事犯罪,当事人会被判刑。在有关毒品犯罪中,有一项罪名是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幼苗罪,......


·天津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规定?
      天津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规定?国家有时候为了加强对土地的管理,就要对一些所需用地进行征收,在这过程中,国家为了保障被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就要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