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形成权和请求权的区别

形成权和请求权的区别是什么?在司法概念中,有形成权、请求权、支配权等多种法律概念。其中形成权和请求权很容易被人混淆。那么形成权和请求权的区别是什么?形成权和请求权的特征各有哪些?下面我们结合有关法律知识,给您简单讲一讲。形成权和请求权的区别是什么?一、形成权和请求权的法律含义是什么?1、形成权是指当事人一方可以以自己的行为,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又有人称之为变动权,属于能权。形成权的主要特征在于:权利人可以以自己的意思表示行使形成权,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终止。形成权按其作用有三种:有能使法律关系发生的形成权,如本人对无权代理人代理行为的承认权;有能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的形成权,如选择之债的选择权;有能使法律关系终止的形成权,如撤销权、抵销权。2、请求权是指权利人请求他人为特定行为(作为、不作为)的权利。债权不等同于请求权,但债权属于请求权。请求权是相对权的典范,即仅仅相对于某个特定的人产生效力。(1)“请求权”的第一层含义,是旨在获得某种特定的给付的要求。他人可以请求这种给付,至于该他人能否获得其希冀的给付,则是另一回事。民事诉讼上的请求权,多为这种理解。(2)请求权定义为“要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该种请求权以存在一项有实体法依据的请求权为前提。在另一方面,该请求权不一定非得(通过诉讼或其他方式)提出不可。该项请求权的存在,不受是否有人提出主张的影响,也不受债权人是否知悉其请求权的影响。二、请求权具备哪些特征?1、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特定。2、请求权原则上不具有排他性。3、请求权具有非公示性。请求权的变动不以公示为生效要件。4、请求权即可以作为独立的权利,也可以作为实体权利的内容(权能)。请求权大多表现为实体权利,例如物权请求权、人格权请求权等。但请求权也可以只是某项权利的内容,比如,请求权只是债权的内容之一,债权除具有请求权的内容以外,还具有给付受领权、解除权、撤销权、终止权等内容。三、形成权的特点是什么?1、形成权的行使表现为单方行为;2、单方意思表示一经到达对方即为生效(是故,行使形成权的意思表示可以撤回但不得撤销);3、效力的产生不需要另一方作出某种辅助行为或共同的行为,按一方意志即可形成法律关系;4、形成权不能与所依附的原权利分割而单独转让;5、形成权的存在有一定的除斥期间,形成权不得附条件和期限(《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568条)。简单来说,形成权是指当事人可以凭借单方面的意思表示使法律关系发生改变的权利,而请求权则是请求他人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权利。形成权和请求权是有区别的,两者在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上都有所不同,其中行使形成权是单方面的行为,不需要征得对方同意。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子女探视权协议书怎么写?
      现如今,社会上离婚率的逐年增加,关于子女抚养权和探视权的争执也引起了很大的关注。孩子是一个家庭的希望和未来,那么孩子的抚养权和探视权归谁也就......


·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具体类型
      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具体类型一、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具体类型1、网络侵犯著作权行为一: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这主要指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或许可,......


·醉驾无前科犯法能保释出来吗
      醉驾没发生事故,属情节轻微,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或者判缓刑。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


·房屋质量保证书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房屋质量保证书的基本内容是什么?1、相关责任主体验收确定的质量等级;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


·给付的分手费是否合法
      男女之间恋爱最终又没有结婚的,此时可能其中一方会要求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分手费。当然,这在法律上面是没有依据的,但要是双方出于自愿的话,也是......


·信用卡的钱还不上后果会怎样,会成为老赖吗
      欠信用卡不一定会成为老赖,和时间没有关系,主要看个人的还款态度。如果经银行两次催收后拒不归还的,银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拒不履行法院......


·最新征地补偿安置法律政策手册是如何规定的?
      最新征地补偿安置法律政策手册是如何规定的?一、最新征地补偿安置法律政策手册是如何规定的?1、搬迁补助费(含电话、有线电视、空调、水表、电表、......


·贩毒超过多少克就判死刑
      贩毒超过多少克就判死刑贩毒如何量刑,必须要结合具体的犯罪情节,不能单纯仅以克数为考量标准;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有下列情形之一......


·我国的法定孳息是什么意思?
      我国的法定孳息是什么意思法定孳息是指不使用原本所获得的对价,如银行的利息、房屋的租金等。《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三百二十一条?【天然孳息和......


·发放的丧葬费不属于遗产吗?
      发放的丧葬费不属于遗产吗?丧葬费不属于我国《民法典》所规定的遗产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实际支付的丧葬费超过单位给付的数额时,超过部分不能从死......


·民事纠纷起诉需要对方什么信息?
      民事纠纷起诉需要对方什么信息?一、民事纠纷起诉需要对方什么信息民事诉讼必须要有明确的原被告,如果没有被告的以下信息,法院不会受理:名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