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买卖合同没有规定违约金如何处理?

买卖合同没有规定违约金如何处理? 一、买卖合同没有规定违约金如何处理?
  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及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之规定,损失赔偿不是必然要约定的,如合同中未约定损失赔偿,但,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仍应当赔偿。
   二、买卖合同对违约金有何规定?
  1、违约金要以合同约定为前提。《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当事人都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进行调整。《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之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3、如果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守约方可以要求对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标准支付利息。最高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8号)和《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法释[2000]34号)对此有相关的规定。
  由此可见,双方在进行商品买卖的时候,要确定好合同各项内容包括违约条款。如果遇到买卖合同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情况,守约方还是可以主张违约金的,只是索赔的标准不能太高,要符合实际损失情况。这里就要您注意了,在签署买卖合同的时候留点心,把能想到的条款都写上,做到有备无患。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醉驾后能不能报考b2?
      一、醉驾后能不能报考b2?醉驾出后五年到期了以后是能考B2驾照的。条件是:需要把违章处理完毕,再到车管所办理吊销的业务,办好后就可以申请重考了。......


·借给别人钱是打借条还是欠条好些?
      借给别人钱是打借条还是欠条好些?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有人向我们借钱的情况,为了保证自己的利益以及算清账款,我们往往会写一个欠条或者借条。但你......


·在常州逆向行驶罚款多少
      在常州逆向行驶罚款多少?很多朋友在开车时多多少少会有一些违章违法行为,而且这种行为并没有被车主发现,继续进行着违章行为。有的车主由于对别的......


·故意损毁财物不批捕的情况有哪些?
      一、故意损毁财物不批捕的情况有哪些?1、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侦查机关查获的犯罪嫌疑犯罪的证据达不到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的程度,或者根......


·继父与生父争夺抚养权
      继父与生父争夺抚养权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并不因离婚而改变,虽然前妻带着女儿再婚,但你与女儿之间仍是法定的父女关系,仍享有对女儿的监护责任,只......


·摆摊时收款码被偷换怎么办?
      由于手机支付的便捷,现在很多人出门都不会带钱,一个手机可以解决很多问题,摆地摊也一样,很多摊主也喜欢用支付码,将自己支付宝或者微信的收钱码打......


·2023诈骗新规定多少构成立案
      诈骗新规定多少构成立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


·关于商号与商标有何区别
      关于商号与商标有何区别一、商号与商标有何区别1、功能不同商标主要是用来区别商品的,代表着商品的信普,必须与其所依附的某些特定商品相联系而存......


·建立建筑工程班组承包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建立建筑工程班组承包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是什么一、发包人权利和义务1、发包人确认为派驻整个工地的施工代表,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作,确认整......


·赠与股份注册资本实缴由谁交?
      赠与股份注册资本实缴由谁交?由受让人来交纳实缴资本,股东对股权受让人隐瞒上述情况后转让该股权的,股权受让人作为新股东应当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溜冰第二次抓拘留多久?
      溜冰第二次抓拘留多久?一般是拘留十天以下。溜冰毒即吸食冰毒,吸毒人员用“冰壶”来吸食的方法叫做“溜冰”。为吸毒人员吸食冰毒的一种主要方式,通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