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行政诉讼证据种类有哪些

行政诉讼证据种类有哪些我们知道,当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是需要原告或者被告给出相关的证据,来证实自己的观点。那么案件当中的证据种类又有哪些。今天。我们就行政诉讼证据种类有哪些一一为您介绍一下,让更多的人在遇到此类问题的时候有足够的了解。
  一、行政诉讼证据种类
  《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以下几种:
  (一) 书证
  是指以文字、符号所记录或表示的、以证明待证事实的文书;如证明、书信、罚款单等。
  (二) 物证
  是指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说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物品。如达不到国家质量标准的药品等。
  (三) 视听材料
  是指用录音、录像的方法记录下来的有关案件的事实材料。如用录音机录制的音响、语言;用录像机录取的人物形象及其活动;用电子计算机储存的数据等。视听资料可以由当事人提供,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向有关单位和个人索取或复制。
  (四) 证人证言
  是指证人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向人民法院制作的对案件事实的陈述。除了精神或生理上有缺陷而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和案件的诉讼代理人不能做为案件的证人外,任何公民和组织都有作证的义务。证人做证一般应亲自出庭,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后可以用书面证言的形式作证。
  (五) 当事人的陈述
  是指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关于案件事实和证明这些事实情况的叙述。由于行政争议就是在当事人之间进行的,所以他们最了解争议的事实。当事人的陈述是查明案件事实的重要线索,应当加以重视。但是,由于行政争议直接涉及到当事人双方的利害关系,所以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陈述应客观地对待,注意是否有片面和虚假的部分。当事人的陈述只有和本案的其他证据结合起来,综合研究审查,才能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六) 鉴定结论
  是指人民法院指定的专门机关对行政案件中出现的专门性问题,通过技术鉴定作出的结论。由于行政案件涉及许多专业技术管理领域,所以鉴定结论是行政诉讼中运用的极为广泛的一种证据。如卫生监督机构对药品质量的检验证书。
  (七) 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勘验笔录是指人民法院对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现场或者对不能、不便拿到人民法院的物证,就地进行分析、检验、勘查后作出的记录。它是客观事物的书面反映、是保全原始证据的一种证据形式。勘验笔录常常用于涉及房产、土地、山林、环保管理等方面的行政纠纷。现场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现场当场实施行政处罚或其他处理决定所做的现场情况的笔录。通过以上的分析,行政诉讼证据种类有哪些也就迎刃而解,行政诉讼证据包含了一闪过七种证据,不论是以上哪种证据,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都应该先审理证据的真实性以及合法性。证据只有在经过法庭审查属实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脱逃罪的主体与客体是什么
      脱逃罪的主体与客体是什么?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依照本法与刑事诉讼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2、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


·下班后在吃饭时间因他人受的伤算不算工伤
      下班后在吃饭时间因他人受的伤算不算工伤?下班后在吃饭时间因他人受的伤一般不算工伤,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赌博行为
      赌博行为,根据违法情节和赌资数额的不同,可能分别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的相关规定。第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第70条的规定,参与......


·可以适用假释的情形都有哪些
      罪犯在服刑期间要是表现比较好,甚至有立功行为的话,那么此时可以对其适用假释,也就是有条件的进行提前释放。需要注意对罪犯适用假释的也需要符合规......


·私募基金不托管条款怎么办?
      私募基金不托管条款怎么办?一、私募基金不托管条款怎么办?市场上说的监管、保管、存管,基本都是托管的范畴。私募产品的托管要求比公募基金宽松,托......


·我国关于年薪假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现代社会,国家注重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就拿劳动者这个群体来说,国家规定了年薪假,也就是在法律规定的假日里,劳动者也可以进行带薪休假,任何人都......


·诉讼离婚调解后多久开庭
      诉讼离婚调解后多久开庭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开庭时间由法院决定,实践中有长有短。但法院立案至判决的时间也就是审理期限,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如果......


·丈夫出轨孩子抚养权如何确定?
      抚养孩子是作为父母的法定的不可推卸的责任,无论抚养双方婚姻关系是否存续,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在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需要先行确定孩子的抚养......


·构成强奸罪一般赔偿多少钱
      构成强奸罪一般赔偿多少钱?强奸罪的赔偿标准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强奸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需要对被害人进行精神损害赔偿,如果造成了身体伤害,还要赔偿......


·晋中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晋中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为了保障依法治国的实现,提高政府依法执政、透明执政的程度,国家颁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程度等......


·汽车海外并购法律风险有哪些
      汽车海外并购法律风险有哪些一、海外并购海外并购是指一国,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支付手段,将另一国企业的一定份额的股权直至整个。海外并购涉及两个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