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送达地址确认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应向法院提供自己的正确送达地址,法院在案件审理结束后,会以直接送达或者邮寄送达的方式给当事人送交法律文书,所以,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可以使法院送达文书有效简便。那法院送达地址确认书的范本是怎样的?我们将为您进行解答。
一、法院送达地址确认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案由:
案号:
告知事项
1、 为便于当事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诉讼文书,保证诉讼程序顺利进行,当事人应当如实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
2、 确认的送达地址适用于各个诉讼阶段,包括一审、二审、再审、执行;
3、 诉讼期间如果送达地址有变更,应当及时告知人民法院变更后的送达地址;
4、 如果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诉讼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当事人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5、 有关送达的法律规定,见本确认书后页。
当 事 人:
送达地址:
电话(手机):
邮编:
其他联系方式:
当事人确认
我已经阅读(听明白)本确认书的告知事项,提供了上栏送达地址,并保证所提供的送达地址各项内容是正确的、有效的。
当事人(签章)
年 月 日
备注
法院工作人员签名
收到后请于一周内填妥寄回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节 选)
第一条 法院专递的适用范围
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交由国家邮政机构(以下简称邮政机构)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受送达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同意在指定的期间内到人民法院接受送达的;
(二)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
(三)法律规定或者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中约定有特别送达方式的。
第二条 法院专递的法律效力
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其送达与人民法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 送达地址的提供或者确认
当事人起诉或者答辩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或者确认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当事人拒绝提供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拒不提供送达地址的不利后果,并记入笔录。
第五条 送达地址的推定
当事人拒绝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经人民法院告知后仍不提供的,自然人以其户籍登记中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为送达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工商登记或者其他依法登记、备案中的住所地为送达地址。
第十一条 法律后果及其除外条件
因受送达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受送达人能够证明自己在诉讼文书送达的过程中没有过错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法院送达地址确认书的范本。在确认书中应详细填写当事人的姓名、联系方式、详细地址等信息。以方便法院可以及时准确地将法律文书送达给当事人。如果当事人送达地址填写错误或者拒不提供送达地址的,在法律文书退回之时即认定为文书送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钱款被偷,委托人的损失由谁赔偿?
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六条的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有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在这个案件中,梅小姐给了谭小姐8000元现金......
·一、单方交通事故乘坐人赔偿规定是什么?
一、单方交通事故乘坐人赔偿规定是什么?单方交通事故乘坐人赔偿规定是首先积极的报警,报警后,警察认定责任,交强险赔偿后,不足部分,按责任赔偿。肇......
·上海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有哪些
关于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一)已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条例》施行后的执行事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条例》施行后,应分别按......
·两份劳动合同学历不一样有什么麻烦吗?
两份劳动合同学历不一样有什么麻烦吗?一、两份劳动合同学历不一样有什么麻烦吗?一般这是用人单位工作人员的失误造成的,但劳动者也有一定的责任,......
·监护人的权利及义务
监护人的权利及义务1、保护被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容易遭受到来自外界的......
·对方离婚前转移财产怎么办?
对方离婚前转移财产怎么办?生活中经常存在的情况是,夫妻一方起了离婚之意时,对方还毫无察觉。这样的情况,使得一方有条件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大肆......
·著作权人死后继承人有无权利继承作者去世后
著作权人死后继承人有无权利继承作者去世后,继承人或第三人可根据作者的遗嘱、遗赠扶养协议或法定继承的规定取得著作权,成为著作权主体。一般而言,......
·职工职业病工伤鉴定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职工职业病工伤鉴定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一、职工职业病工伤鉴定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a)一级1)极重度智能损伤;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
·厂家商标侵权的产品经销商货物被扣
经销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因此,即使不存在侵权商品的制造行为,经销商侵害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仍然是需要承担侵......
·不属于克扣工资情形有哪些?
不属于克扣工资情形有哪些一、不属于克扣工资情形有哪些1、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