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判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判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七章 医疗损害责任
   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五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六条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第五十七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八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第五十九条 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
  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第六十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十一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
  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
   第六十二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六十三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第六十四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干扰医疗秩序,妨害医务人员工作、生活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了解了足够的法律规定后,就对自己遇到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时医院是否应当承担责任有了清醒的认识,自己也就知道那些合法权益可以得到赔偿,让医院为自己的过错付出代价。当然由于案情的复杂,一个普通人很难条分缕析的分析出案情,这时就需要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在当今的社会中合同在我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
      在当今的社会中合同在我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而劳动合同的订立是为了保障我们的劳动合法权益和劳动权益保障,而我们要解除劳动......


·河南的十级残疾赔偿金是多少钱?
      河南的十级残疾赔偿金是多少钱?1、如果属于工伤,应当首先认定工伤,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涉及工伤赔偿。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


·对于犯罪构成的分类重要吗?
      对于犯罪构成的分类是非常重要的;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构成分为如下几类:(一)基本的犯罪构成与修正的犯罪构成这是以犯罪构成的形态为标准所作的区分。所......


·最新山西省大同市大同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山西省大同市大同县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大同市大同县的土地共分为六类:  一类区片范围:北部山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44344元/亩......


·公司变更法人代表流程有哪些?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公司变更法人代表流程有哪些?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一、公司变更法人代表流程;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


·离婚关于小孩抚养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关于小孩抚养问题是怎么规定的?离婚,是夫妻双方解决感情的一种方式。离婚对于双方来说可能是一种解脱,但是对于有孩子的家庭,夫妻之间离婚了,......


·虚假出资什么意思?
      虚假出资什么意思?一、虚假出资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并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所有权,而与代收股款的银行串通,由银行出具收款证......


·企业破产法财产保全予以解除吗?
      企业破产法财产保全予以解除吗?根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依据民事诉讼法......


·离婚男方给多少钱抚养费?
      夫妻双方准备离婚时,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应该在离婚协议书中写清离婚财产分割方案、子女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金额等。一般情况下,子女都是归女方抚养,......


·小区内噪音分贝多少算扰民?
      1、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只要超过晚上9点或者10点钟的就是扰民了,属于噪音污染。如果出现了在这些范畴之内的行为......


·逮捕时间需要多久?程序是怎样的?
      逮捕时间需要多久程序是怎样的一般是七天内完成,也有更长时间的。 刑事诉讼的羁押期限如下:  1、拘后侦查及报捕。(时限:3天至1个月)  ......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