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纪委立案决定书的制作依据是什么?

纪委立案决定书的制作依据是什么?纪委作为我国一个重要的机关,对相关党员的违法违纪现象进行调查和处理。一般情况下,纪委如果发现或者有人向纪委检举相关人士的违纪现象,纪委调查结果属实后,一般就会做出立案决定。那么,纪委立案决定书的制作依据是什么?相关注意事项有哪些?我们针对这些问题,给您做了以下分析。一、制作依据1、党纪案件立案决定书的制作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经批准立案的案件,纪检机关应通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调查组要将立案决定通知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根据《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批准立案的案件,承办纪检室应填写《立案决定书》,
  通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根据《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将立案决定通知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应填写《立案决定书》,送交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2、政纪案件立案决定书的制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 监察机关决定立案调查的,
  应当通知被调查单位的上级主管机关或者被调查人员所在单位,但通知后可能影响调查的,可以暂不通知。《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决定立案调查的,应当通知被调查单位及其上级机关或者被调查人及其所在单位。但有碍调查或者无法通知的除外。二、应注意的问题1、对具有党员和监察对象双重身份的被调查人而言,其违纪违法行为在触犯党纪的同时,许多情况下也会触犯政纪。实践证明,对其中的领导干部和组织部门管理的干部宜按党纪案件立案,对其他监察对象,虽然也具有党员身份,按政纪案件立案查处比较稳妥。即使对需要同时追究党纪和政纪责任的案件,也可按这一原则把握,先在党纪或政纪中选择一种立案,处理时再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同时追究其他纪律责任,采取这种办法处理,纪检监察机关的办案工作比较主动。监察部编写的《纪检监察公文》要求这种情况以纪检监察机关联名发出立案决定书,从基层办案实践看,这一做法并不多见。2、《纪检监察案件检查教程》中讲,纪检监察机关对立案决定通报、通知的形式,一般采取发出《立案决定书》或《立案通知书》,笔者认为使用《立案决定书》比较规范,使用《立案通知书》法规依据不足。3、《行政监察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 重要、复杂案件的立案,
  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备案。《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重要、复杂案件,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一)本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或者下一级人民政府违法违纪的;(二)需要给予本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领导人员或者下一级人民政府领导人员撤职以上处分的;(三)社会影响较大的;(四)涉及境外的。重要复杂案件的立案备案,应当填写《监察机关重要复杂案件立案备案表》(见监察部印发的《监察机关监察文书格式标准文本式样20》),
  经监察机关领导人员批准同意,并加盖本监察机关印章,同时上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监察机关。《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接受备案的机关在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接受备案的人民政府与报备案的监察机关意见不一致的,由该监察机关的上一级监察机关决定。需要强调的是,重要、复杂案件的备案是政纪案件立案的一项规定程序和重要制度,这是政纪案件所特有的。各级监察机关在办案实践中应当严格执行,不得随意简化,这一点务必引起各级监察机关的高度重视。以上内容就是我们针对“纪委立案决定书”给您做的相关分析。我国纪委做立案决定书的时候,必须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办事。同时,纪委在办案的过程中不能徇私枉法,对相关的调查情况要进行如实记录。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投资管理公司设立条件是什么?
      投资管理公司设立条件是什么?投资管理公司是众多公司类型的其中一种,它可以帮助资金流转困难的企业提供经济上的支持,也可以帮助经营不善的企业提......


·上海工伤鉴定书下来后的步骤是什么?
      上海工伤鉴定书下来后的步骤是什么?1、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


·签订传真合同的隐患是什么
      传真合同的隐患是什么1、对传真属于原件还是复印件争论不一。一部分人认为传真件属于复印件,其无法真实再现原件经过修补所造成的瑕疵,因而属于复印件......


·签合同辞职不给押金应该如何办
      签合同辞职不给押金应该如何办一、签合同辞职不给押金应该如何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


·法律规定自愿补偿也算敲诈吗?
      当事人出于自愿进行赔偿的,并不是敲诈勒索的行为,而敲诈勒索是指通过威胁、恐吓等暴力方式强行索取财物的犯罪行为。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


·合同法撤销权规定有哪些
      合同法撤销权规定有哪些?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合同法》将废止。现如今,交易的事情越来越多,而这些交易也有大有小,为......


·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成立应具备哪些条件?
      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成立应具备哪些条件?一、保险公司设立的程序1、初步申请保险公司的设立申请,是指发起人向审批机构提出设立保险公司、经营保......


·哪些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哪些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合同有效与否关系到是否需要继续履行以及是否对双方有约束力,那到底哪些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呢?合同一旦被认定为无效,也就不能对......


·医保缴费年限怎么计算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由两部分组成,即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的实际缴费年限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按规定参加基本医......


·五险一金什么时候调整
      五险一金对于我国的劳动人员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福利保障措施,可以打消他们对于失业、受伤、年老等问题的担忧、增加社会的和谐、稳定程度。一般,五险一......


·集体合同范本注意事项是什么?
      集体合同范本注意事项是什么集体合同在签订的时候,由于涉及到的人员是比较多的。合同签订以后事关多方人的利益,因此我国政府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在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