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期间费用包括哪些?

期间费用包括哪些? 一、期间费用
   期间费用是指不能直接归属于某个特定产品成本的费用。它是随着时间推移而发生的与当期产品的管理和产品销售直接相关,而与产品的产量、产品的制造过程无直接关系,即容易确定其发生的期间,而难以判别其所应归属的产品,因而是不能列入产品制造成本,而在发生的当期从损益中扣除。期间费用包括直接从企业的当期产品销售收入中扣除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二、期间费用的分类
  期间费用一般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三类。
  (一)销售费用企业在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对工业企业而言,销售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产品、自制半成品和工业性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销售本企业产品而专设销售机构的各项费用。具体包括应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销售佣金、委托代销手续费、广告费、租赁费和销售服务费用,专设销售机构人员工资、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折旧费、修理费、材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及其他费用。但企业内部销售部门属于行政管理部门,所发生的经费开支,不包括在销售费用之内,而应列入管理费用。
  (二)管理费用企业管理和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管理费用包括的内容较多,以工业企业为例具体包括:
  1、公司经费,即企业管理人员工资、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和其他经费;工会经费,即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拨交给工会的经费;
  2、职工教育经费,即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用于职工培训学习以提高文化技术水平的费用;
  3、劳动保险费,即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或按规定交纳的离退休统筹金、价格补贴、医药费或医疗保险费、退职金、6个月以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及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离休人员的其他经费;
  4、待业保险费,即企业董事会或最高权力机构及其成员为执行职能而发生的差旅费、会议费等;咨询费,即企业向有关咨询机构进行科学技术经营管理咨询所支付的费用;
  5、审计费,即企业聘请注册会计师进行查账、验资、资产评估等发生的费用;
  6、诉讼费,即企业因起诉或应诉而支付的各项费用;税金,即企业按规定支付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7、土地使用费,即企业使用土地或海域而支付的费用;
  8、土地损失补偿费,即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破坏土地而支付的土地损失补偿费;
  9、技术转让费,即企业购买或使用专有技术而支付的技术转让费用;技术开发费,即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所发生的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获得专项经费的中间试验费及其他有关费用;
  10、无形资产摊销,即场地使用权、工业产权及专有技术和其他无形资产的摊销;
  11、递延资产摊销,即开办费和其他资产的摊销;
  12、坏账损失,即企业按年末应收账款损失;业务招待费,即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在年销售净额一定比例之内支付的费用;
  13、其他费用,即不包括在上述项目中的其他管理费用,其他费用,即不包括在上述项目中的其他管理费用,如绿化费、排污费等。
  (三)财务费用企业为进行资金筹集等理财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财务费用主要包括利息净支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财务费用主要包括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金融机构手续费和其他因资金而发生的费用。利息净支出包括短期借款利息、长期借款利息、应付票据利息、票据贴现利息、应付债券利息、长期应付融资租赁款利息、长期应付引进国外设备款利息等,企业银行存款获得的利息收入应冲减上述利息支出;汇兑损失指企业在兑换外币时因市场汇价与实际兑换汇率和不同形成的损失或收益,以脱离因汇率变动期末调整外币账户余额而形成的损失或收益,当发生收益时应冲减损失;金融机构手续费包括开出汇票的银行手续费等。
  看了上述内容,您知道了期间费用包括哪些了。相对于直接费用的简单直接,间接费用就比较复杂涉及的范围也很广了,像是广告费、差旅费、贷款利息等都属于期间费用。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的时候,记得将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区分开。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浦乳期离婚孩子归谁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
      浦乳期离婚孩子归谁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


·按照法律规定离婚房产更名过户费用怎么算?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一般情况下都会进行财产分割,特别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有房屋,是大多数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主要部分,在正常的房产交易过程......


·试用期辞职工资什么时候发放
      试用期辞职工资什么时候发放试用期离职工资在办理离职手续交接的时候,一并计算且发放给离职的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


·如何判定构成故意杀人未遂
      一、如何判定构成故意杀人未遂区分故意杀人既遂和故意杀人未遂的界限,关键是要查明行为人故意的主观状态。如果行为人明知是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死亡的......


·监外执行人员的工资如何发放?
      监外执行人员的工资如何发放?监外执行是不可以工作的,监外执行也是刑罚执行,对人身自由和权利是有限制的,监外执行期间不能离开长时间居住地或是户口......


·还款协议需要有哪些
      还款协议需要有哪些条件债务人在向债权人还款了之后,双方之间最好也签订书面的还款协议,同时还要将之前的欠条、借条或者借款合同撕毁,否则的话日......


·赠与房屋见证人的条件是什么?
      赠与房屋见证人的条件是什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赠与房屋时找见证人见证的,对见证人相求是没有具体规定的,但一般情况下。见证人的条件包括具有......


·法定合同生效要件是什么,内容有哪些
      法定合同生效要件是什么,内容有哪些一、法定合同生效要件哪几种?1、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或登记的合同。对此第9条规定:“依照......


·诉前保全法定代表人财产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诉前保全法定代表人财产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诉前保全法定代表人财产需要准备的资料有: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


·去哪里交社会抚养费
      去哪里交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机关是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受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也可在委托权限内,......


·劳动合同要写的信息有:
      劳动合同要写的信息有: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