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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民事判决书格式是什么

再审民事判决书格式是什么
  
  再审民事判决书的格式:
  
  一、首部
  
  1、标题
  
  标题分两行写明法院名称和文书种类,标题不需写审级。
  
  2、编号
  
  编号的书写位置在标题的右下方,注明:“[年度]×民再字第×号。”
  
  3、称谓
  
  当事人的称谓应使用“原审原告(或原审上诉人)”,“原审被告(或原审被上诉人)”和“原审第三人”,具体应根据审级确定写明。如果是因抗诉而再审,则应在当事人之前写明“抗诉机关××××人民检察院”。诉讼代理人的写法同一审民事判决书。
  
  4、案由、再审来源、再审的提起及审判方法
  
  本院决定再审的,应这样表述:“……(内容同上)本院以(××××)×民监字第××号民事裁定,决定对本案进行再审。”
  
  上级法院提审的,应表述为:“……一案,……人民法院于……作出……民事判决(或调解协议),已发生法律效力。××××年×月×日,本院以(××××)×民监字第××号民事裁定,决定对本案提审。”
  
  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其写法是:“……(内容同提审)××××年×月×日,××××人民法院以(××××)×民监字第××号民事裁定,指定本案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判决书中应表述为“……(写明原审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字第××号民事判决(或裁定、调解协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年×月×日,原审×告(或原审第三人或原审上诉或原审被上诉人)××××向本院申请再审,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再审条件。本院提起再审后,……”
  
  因抗诉而再审的,应定作:“……(内容与当事人申请再审相同)××××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对本案提出抗诉。本院决定对本案进行再审,……”
  
  二、正文
  
  1、事实
  
  再审民事判决书的事实部分,在内容与写法上与二审民事判决书类似。首先应当概括叙述原生效判决认定的主要事实、理由和判决结果,当事人在再审中的主张和请求要简写;其次重点写明再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这部分内容可参照二审民事判决书事实部分的写作方法进行操作。
  
  2、理由
  
  再审民事判决书的理由包括两项内容:一是根据再审查明的事实,论述原审生效判决定性处理是否正确,如有申请再审、申诉或抗诉的,要针对其申诉、申请再审、抗诉的观点能否成立阐明应予改判,如何改判,或者应当维持原判的理由。二是写明再审判决依据的法律条文,即“依照……(判决依据的法律)的规定,判决如下:”论述再审判决的理由要抓准关键,亮明观点,论述充分,合法有据。
  
  3、判决结果
  
  再审民事判定书的判决结果分为维持原判、全部改判、部分改判和增加新判决四类。
  
  (1)如系维持原判的写:
  
  驳回申诉(或再审申请或抗诉)维持原判。
  
  (2)如系全部改判的写:
  
  “一、撤销×××人民法院[年度]×字第×号民事判决书(或本院[年度]×字第×号民事判决书)。
  
  二、(改判的内容)。”
  
  (3)如系部分改判的写:“
  
  1、维持×××人民法院(或本院)[年度]×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第×项;
  
  2、撤销×××人民法院(或本院)[年度]×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第×项;
  
  3、(改判的内容)。”
  
  (4)如系加判的写:“
  
  1、维持×××人民法院(或本院)[年度]×字第×号民事判决书。
  
  2、(加判的内容)。”
  
  另外,属于上级人民法院提审、指令再审或本院决定再审的,可写:
  
  “原判正确,予以维持。”
  
  如需驳回其他之诉的,在判决项目之后应另列一行,写明:“驳回申诉人(或申请人)×××(姓名)其他诉讼请求。”
  
  三、尾部
  
  由于再审的案件,有按第一审程序再审的,也有按第二审程序再审的,因而尾部应分别参照第一审或第二审民事判决书的尾部写法书写。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看了上述内容您知道了再审民事判决书格式是什么了。由上述内容可知,再审民事判决书其实和一审、二审的判决书书写结构上一样的,但是具体内容有所差别。在再审的这一段时间,是不影响原审裁决的执行的,只有再审的判决改变了原来的判决结果,这时会撤销原判决书的判决,当事人按照再审的判决结果执行。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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