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证据规则公证有什么标准?

证据规则公证有什么标准? 证据规则公证有什么标准?
  公证员对于证据的认定享有相当大的自由裁量权,公证证据的举证责任在于公证申请人,并且由公证员单方面对于证据作出最终的判断,因此,公证机构作为法律服务机构,应对申请人负责并且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对自身的行为应防止权力的滥用,因此,设定有关公证证据认定的一般标准显得相当重要。
  (一)主体标准所谓主体标准,是指公证申请人必须有证明材料证明其符合《公证程序规则》第9条对于公证当事人的要求,即以自己的名义向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与申请公证事项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由于公证活动是以申请人的申请为基础的,因此申请人最先提供的证明材料大体能够证明申请人是符合规定的适格的当事人。例如,在受理申请人要求对于手机中所存储的短信进行证据保全的公证时,申请人首先应当提供证据证明该手机及手机号码是归其合法所有的,如提供购买手机的发票、电话费帐单、电信部门的有关证明等。
  (二)实体与程序标准所谓实体与程序标准,是指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应该是以合法、真实为前提和基础的。虽然在《公证法》第27条中真实、合法、充分是并列的,但是如同本文第一部分所提到的,只有据以认定事实的证明材料才能被称为证据,合法和真实应当是公证机构认定证据是否充分的前提,即证据的充分应包含了合法和真实。从另外一个角度考虑,表面形式上再充分再完备的证明材料,如果它本身是虚假的或非法的,那么它也不能成为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的依据。
  除了考虑证明材料实体上是否合法,我们还要确认申请人获得该证明材料程序或途径的合法性,特别在强调程序正义的今天,我们也应更多地将目光放在申请人获得证明材料程序的合法性上,如果我们获知申请人取得材料的过程是非法的,就应该拒绝为之公证。
  证明材料的真实,可以分为客观真实和法律真实,前者指以事物的本来面目认识事物,认识与客观实际情况相一致;而后者是从法律角度认可的事实。客观真实永远是我们所追求的完美的目标,但是并不是唯一的价值取向,而且也可能是难以完全达到的境界。公证员对证明材料真实性的认定也应该建立在法律事实的基础上,而不能拘泥于纯粹的客观事实。例如,在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时,当事人提供了一份经公证的遗嘱,以及另一份内容不同未经公证的遗嘱,但所立时间晚于公证遗嘱,那么,我们只能基于公证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因为公证遗嘱所反映的是法律真实,而客观真实可能是立遗嘱人在后一份遗嘱中所反映的意愿。
  (三)充分标准所谓充分标准,是指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能够足以证明公证书中的公证事项,而且各个证明材料之间没有矛盾,互为印证,并能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
   证据规则包括哪些?
  1、相关性规则:相关性是实质性和证明性的结合,也就是说,如果所提出的证据对案件中的某个实质性争议问题具有证明性,那它就具有相关性。
  2、传闻证据规则:传闻证据包括两种证据资料:
  (1)证人在审判日以外对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
  (2)证人在审判日以他人感知的事实向法庭所作的转述。传闻证据规则即传闻法则,是指原则上排斥传闻证据作为认定犯罪事实的根据的证据规则。
  3、违法证据排除规则:主要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应当排除那些通过非法搜查和扣押获取的物证的规则。对违法证据是否排除,从根本上讲是一种价值选择。从保护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出发,那么非法取得的证据材料应当排除。
  4、自白任意性规则:是指通过违法或不恰当的方式取得的并非出于陈述人自由意志的自白应当绝对排除。
  5、反对诱导性询问规则:主要应用于法庭审理。所谓诱导性询问,是指询问者的询问强烈地暗示证人按提问者的意思作出回答,如果询问带有诱导,这种询问是无效的。
  6、意见规则:就是要求证人作证只能陈述自己体验的过去的事实,而不能将自己的判断意见和推测作为证言的内容。因为认定事实、作出判断是法官的职责,证人的责任在于提供材料,而不能代行法官的判定职能。
  7、最佳证据规则:即认为原始文字材料(包括录音、录相、摄影材料等)作为证据其效力优于它的复制品,因而是最佳的。这一规则主要适用于书证。
   证据规则有什么原则?
  1、证据规则的建设,应当体现“控辩式”诉讼结构的要求。由于我国刑事诉讼向控辩式转化,国外的上述经过长期的理论探索和经验确证所认可的证据规则都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意义上可以被我们借鉴。其中一些内容,实际上在我们过去的诉讼实践中已经确认或在我们的证据法理论上已经认可,如证据应当有相关性、口供应当补强、对通过严重违法所获取的人证(被告口供、被害人陈述以及证人证言等)存疑甚至不用等。只不过由于诉讼制度的变革,我们需要将一些法律规范和一些实际做法上升为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法律规则,同时应当适应制度的变化改变证据法上的某些操作方式并确立某些新的规则。
  2、证据规则的建设,应当符合我国的司法实践。我国目前虽然采用了抗辩式的诉讼结构,但在诉讼过程中,法官仍保留了较大程度的职权运用。同时,在我国由于证人保护、证人作证补助等问题还没有有效地解决,所以在证据规则的设计上,应当充分考虑这些因素。否则,再完善的规则也难以充分执行。
  3、证据规则的建设,应当配备相应的刑事诉讼程序。证据规则只能借助排除的方式对证据的运用产生作用,一个有生命力的证据规则必须有辅助的程序制度作为保障。
  综上所述,证据规则公证由于主要由公证员实施,在实践中也很难规避权力的滥用。而不同的证据规则都有其原则需要遵守,并且需要满足法律的有关制度作为保障。以上就是我们对“证据规则公证有什么标准?”问题的解答,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非法集资的常见种类有哪些?
      非法集资是一种常见的违法行为,非法集资又有各种各样的种类和不同的形式。接下来,我们就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非法集资的常见种类和形式。方便您进行了......


·一、劳动合同到期内被辞退吗?
      一、劳动合同到期内被辞退吗?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可以随意辞退劳动者。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试用期期届满后能再延长吗
      试用期是单位试用劳动者的期限。那么,在实践中,劳动者的试用期期届满后单位还可以再延长吗?其实,大大多数劳动者之所以关心试用期的长短问题,不过......


·一、交通事故伤残赔偿全部有保险公司承担?
      一、交通事故伤残赔偿全部有保险公司承担?如果赔偿金额在保险理赔额度之内就会全部赔偿,否则只按照合同约定的最高赔偿额进行赔偿,不会全部赔偿。......


·一、买卖不破租赁影响房屋交易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影响房屋交易吗?不影响,买卖不破租赁只是要求买卖合同生效之后,房屋上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而已,对房屋交易合同的效力不会产生任何......


·一、新遗产继承法对法定继承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新遗产继承法对法定继承的规定是怎样的?新遗产继承法的名称为《民法典》(2021.01.01生效),此部法律对法定继承的规定具体如下:第一千一百二十......


·校园暴力校方如何赔偿?
      校园暴力校方如何赔偿?众所周知,在我国校园暴力事件也是时常发生的,每个学校多多少少都会有几起校园暴力事件,对于校园暴力事件,我们都应该极力反......


·交警有权查身份证吗
      交警在特定情形才可以查身份证。比如,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或者在重大活动期间设区的......


·刑侦大队办案程序的规定有哪些?
      刑侦大队办案程序的规定有哪些?刑侦大队办案程序的规定有哪些1.一般规定根据《刑侦大队办案程序》第一百七十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


·户主过世土地使用权需要更改吗?
      户主过世土地使用权需要更改吗?农村居民要想修建房屋,就得取得土地使用权,这样才能合理合法使用宅基地。通常情况下,土地使用证登记的名字是户主......


·法律规定企业产假多少天
      企业产假多少天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未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