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我们在被用人单位录取后成为他们的合法雇员。作为一名员工自然非

我们在被用人单位录取后成为他们的合法雇员。作为一名员工自然非常关心公司的福利制度,希望自己的薪资待遇良好。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制定更好的奖惩管理制度也会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下面为您列出一篇公司员工薪酬福利管理制度范文。
  
  员工薪酬福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使本公司员工的薪金管理规范化、国际化,特制定本制度。 本公司有关职薪、薪金计算、薪金发放,除另有规定外,均依本制度办理。 本公司员工的职薪,依其学历、工作经验、技能、内在潜力及其担任工作的难易程度、责任轻重等综合因素核发。
  
  第二章员工薪金类别
  
  1、本薪乃基本月薪,其金额根据“职薪等级表”的规定核发。
  
  2、主管加给:凡主管人员根据其职责轻重,按月支付加给。
  
  3、职务加给 凡担任特殊职务人员根据其职务轻重,按月支付加给。
  
  4、技术加给(特别加给):凡担任技术部门或在其职务上有特别表现的人员,酌情支付技术加给(特别加给)。
  
  5、伙食津贴 凡公司未供应伙食者,均发给伙食津贴。
  
  6、机车津贴 凡业务部外勤人员自备机车者,均发给机车津贴。
  
  7、加班津贴(加勤津贴):凡于规定工作时间外延长上班时间,按实际情况酌情支付加班津贴,或按时计发加班津贴。若于休假日照常出勤而未补休者,按日发给加勤津贴。
  
  8、其他津贴 凡上述各项本薪、奖金、津贴以外的津贴,其发给均需要由单位主管会同人事单位商定支付。 9、全勤奖金 每月除公司规定的休假日外,均无请假、旷工、迟到、早退记录的人员,应给予全勤奖金。 10、绩效奖金 凡本公司员工,均享有绩效奖金支领权利,其办法另行规定。
  
  11、年终奖金 凡本公司员工,年终奖金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利润情况及员工年度考绩等级核给,其办法另行规定。
  
  12、其他奖金:包括个人奖金、团体奖金或对公司有特别贡献的奖金,均由董事会支付。
  
  第三章员工薪金管理
  
  1、从业人员的薪金计算时间为报到服务之日到退职之日,对于新任用及辞职的员工,当月薪金均以其实际工作天数乘以当月薪给日额。若是下旬26日以后报到的新进人员,为了便于薪金作业,合并于下月份发给薪金。
  
  2、从业人员在工作中,若遇职称调动、提升,从变更之日起,适用新职等级薪金。
  
  3、兼任下级或同级主管者,视情形支给或不支给特别加给。
  
  4、较低级的员工代理较高级之职称时,仍按其原等级本薪支给,但支领代理职称的职务加给。
  
  第四章员工薪金发放
  
  1、从业人员的薪金订为每月5日发给上月份的薪金,除另有规定外,应扣除薪金所得税、保险费以及其他应扣款项。
  
  2、条从业人员领薪时必须本人亲自签章领取,如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领取时,由部门主管代领。
  
  3、领薪时,须将钱数点清,如有疑问或错误,应尽快呈报主管求证,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4、退职人员薪金于办妥离职及移交手续后的发薪日发给,如遇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在退职日当天核发。
  
  5、员工应对本身的薪金保密,不得公开谈论,否则降级处分。
  
  第五章员工晋升管理
  
  从业人员晋升规定如下:
  
  1、效率晋升:凡平日表现优秀、情况特殊者由主管办理临时考绩,给予效率晋升,效率晋升包括职称、职等、职级晋升三种。
  
  2、定期晋升:每年1月1日起为上年度考绩办理期,每年3月1日为晋级生效日,晋级依考绩等次分别加级。
  
  3、本公司特殊职务人员(专员、特助)其晋升等级最高不得超过本公司主管之职等。
  
  4、从业人员在年度内曾受累计记大过一次处分而未撤销者,次年内不得晋升职等。
  
  结合上文例子,我们可以看出各家公司会详细列出基本底薪和各种补贴的发放方式和补给办法。同时也会对于出勤率影响的奖金幅度做出规定,我们的职称评级和职位晋升也是员工薪酬福利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内容对用工双方都起到了良好作用,形成了积极有效的管理。所以无论我们任职于哪家公司,或是哪家公司制度的制定者,基本内容大致由以上几章组成,各公司会根据自身情况予以增减条文。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装饰维修工程质保期法律规定
      装饰维修工程质保期法律规定的有多久一、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


·一、嫌疑人是唯一抚养人怎么处理?
      一、嫌疑人是唯一抚养人怎么处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孩子的唯一抚养人,也可以采取监视居住的措施。为进一步体现人道主义精神,建......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配偶有数次还款行为,能否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作为借款人以其个人名义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债权人)仅以借款人配偶的数次还款行为认为该借款系用于其夫妻共同经营,因还款行为与是否构成......


·转继承之后代位继承的争议依据是什么?
      转继承之后代位继承的争议依据是什么?目前法律对转继承后又代位继承的问题没有明确规定,但法院一般是支持当事人的转继承后又代位继承的主张继承权利的......


·破产清算申请者破产资格
      破产清算申请者破产资格一、破产申请的资格破产申请人是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依法具有破产申请资格的民事主体。需要说明的是,并非所有与破产案件......


·专用发票认证期限没有认证的后果是什么?
      专用发票认证的目的大多是为了抵扣进项的资金,大部分以增值税的专用发票为主,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的期限就延长到了半年,这对很多人是一个福音,但......


·房屋通道协议是怎么规定的?
      房屋通道协议是怎么规定的?对于农村邻居间的公共道路到底留多宽是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文规定的。一般是由村集体规划(例如在划分宅基地的时候两块宅基地之......


·中国商品信息服务续展的办理步骤是什么?
      中国商品信息服务续展的办理步骤是什么?1、登录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网上业务大厅,请参考《20171212网上续展申请步骤PPT》。2、网上续展提交后,企业需要......


·对于劳动合同制员工可以辞退吗?
      对于劳动合同制员工可以辞退吗一、对于劳动合同制员工可以辞退吗?劳动合同制员工也可以辞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


·劳动者权益保护法全文
      与用人单位相比,劳动者是出于弱势地位的。为了防止单位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对劳动者的权益是做出了较多保护的。其中一个就是劳动者权益保护法......


·结婚之后借钱是夫妻共同欠款吗
      结婚之后借钱是夫妻共同欠款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