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法院民事案件办案时间是多久

法院民事案件办案时间是多久?
  
  一、法院案件审理期限规定
  
  1、一般规定
  
  (1)简易程序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普通程序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3)特别程序
  
  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4)上诉案件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2、特别规定
  
  (1)选民资格案件
  
  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应当在选举日前送达选举委员会和起诉人,并通知有关公民。
  
  (2)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
  
  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
  
  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
  
  二、民事案件审理期限的计算标准
  
  1、起算标准
  
  案件的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
  
  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连续计算。
  
  2、结案时间标准
  
  人民法院判决书宣判、裁定书宣告或者调解书送达最后一名当事人的日期为结案时间。如需委托宣判、送达的,委托宣判、送达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审限届满前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送达受托人民法院。受托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委托书后七日内送达。
  
  人民法院判决书宣判、裁定书宣告或者调解书送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结案时间遵守以下规定:
  
  (1)留置送达的,以裁判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日为结案时间;
  
  (2)公告送达的,以公告刊登之日为结案时间;
  
  (3)邮寄送达的,以交邮日期为结案时间;
  
  (4)通过有关单位转交送达的,以送达回证上当事人签收的日期为结案时间;
  
  (5)请示案件的结案时间以批复、复函签发日期为准(参考最高院规定)。
  
  综上所述,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审理阶段,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的不同,民事案件办案时间也是不一样的,对于特别复杂的案件,是要延期办理的。同时,人民法院审理期限的计算,基本是从立案之日次日起开始计算,而关于结案时间的确定,则比较复杂,需要您根据不同情况区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案要处理多久?
      当交通事故发生后,一般人的第一选择一定是报警,通知警察尽快赶来处理交通事故。清楚交通事故的处理时间和流程对于交通事故的受害者来说有利于保护自......


·司法鉴定人出庭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对于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需不需要收费,这个问题没有明确规定,有的需要收费,有的不需要收费。那么在哪种情况下需要支付费用,这需要具体事件具体分......


·重婚没有证据公安接受立案吗?
      重婚没有证据公安接受立案吗?重婚罪既可以自诉也可以公诉,在重婚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时可自己向法院提出刑事自诉,当证据不足时,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在办公楼租赁的相关资料中,租赁合同是不可或缺的。租赁合同有效
      在办公楼租赁的相关资料中,租赁合同是不可或缺的。租赁合同有效地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合同中会就租金、租期、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详细的说明,并......


·在我国嫖娼被抓会通知单位吗
      虽然说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嫖娼被抓以后的法律后果理论上来说不算特别的严重,但很多的嫖娼者都有一个共同的心态,就是宁愿被国家工作人员严厉处罚,......


·婚结不成了彩礼是否可以要回
      一般男女在有结婚打算之后,双方家里就要开始着手准备结婚的相关事宜了。其中不少地区流行男方家给付女方家彩礼,当然这个彩礼肯定是以结婚为目的而给......


·怎么样才构成非法生产专用窃照器材罪?
      怎么样才构成非法生产专用窃照器材罪?无权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的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制造、买卖上述器材的,应当立案。非法生产、销售间......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私了家属同意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吗?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私了家属同意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吗?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话,可能不仅仅是赔偿的事情,还可能判处刑事责任,而其中又与交警部门......


·试用期三个月不交社保吗
      试用期也是需要给员工缴纳社保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期间包含在劳动合......


·监视居住的地点在哪里
      监视居住的地点在哪里监视居住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它主要适用于特定情形下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很多人都对其有一个疑问,既然是监视......


·浙江省职务侵占罪量刑,如何对职务侵占罪进行处罚?
      刑事犯罪的量刑标准虽然是由《刑法》统一规定的,但在实践中却允许各地高级人民法院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法律规定的量刑范围内作出更加详细的量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