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企业改制操作方法5--资产重组

在资产重组的过程中,要合理处置闲置资产和非闲置资产。对于闲置资产,要剔除;对于非闲置资产,要实施资产效益良好运用,使资产真正达到最佳状态。重组方式有:

  
  1.资产整体重组。资产要进行整体重组,不做任何分离,即要减少非经营性资产的比例,一般不大于公司净资产的10%;富余、离退休人员较少;资产的盈利质量比较好;重组后,还要做到外来的股东对整体重组没有异议。以资产实施整体重组的形式对企业实施改制,具有重组方便,改制迅速的优点,但是由于原有利益格局没有变化,这种改制往往难以转换经营机制。

  
  2.实施主辅分离。重组时把优良资产分离出来组成新公司,原企业实行控股,将不良资产留在原企业。实施主辅分离有利于主业资产的相对优化,并强化了吸引外来股东的能力;原企业对外的利益格局也未发生变化。不过这种改制,对外债权债务关系并没有发生改变,按照最新司法解释,这不能改变原企业与以优质财产分立成立新公司后,分立公司与原企业对债务连带责任的承担,这是优良资产没有真正独立出来的结果,而且辅业资产仍依靠优良资产养活。

  
  3.分立分离。将资产分离成两块,主、辅,形成两个独立的法人,没有控股关系,没有资产纽带关系。这种模式使得主业资产真正独立,真正激活,而且吸引外来股东投资的能力得到真正强化。但是由于重组打破了原有的对外、对内格局,因此改制难度大。有些辅业资产是主业资产的配套资产,在主业资产不能社会化时,有一定难度。加之分立导致的债权债务关系的连带责任,往往也不能改变。

  


  
   律师指出,企业实施资产重组时,应当拟定重组方案,包括:

  
  (1)原企业改制前的基本经营状况列表(各年度总资产、负债、资产效益状况、净资产利润率等);

  
  (2)基本原则的思路;

  
  (3)改制的企业资产、经营状况;

  
  (4)发起人的基本情况(发起人的投资额、投入的资产性质等);

  
  (5)实施股本设计,其中注意折股率的选择,对于大型企业、传统型行业企业要选小,对于中小企业、高科技企业要选大;

  
  (6)列表股权结构(股东名称、股权数、股权比例、股权性质发起人:对于国有法人股发起人、社会法人股发起人、自然人股发起人、外资股发起人、社团法人股、总股本合计);

  
  (7)股票发行价格的折算(每股的净资产、每股的市盈率倍数);

  
  (8)相关问题的说明(资产重组的模式及基本原则、剥离资产处置的办法、债务重组的基本方法、关联交易的处置办法、富余、离退人员的安置、知识产权及专利技术的处置、土地使用权的处置、其他相关的问题);

  
  (9)组织机构设计(框架: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职能科室、生产主体的最佳结构为子—分公司—孙公司,法人结构:股东人数、董事会人数及相应机构、监事会及职能、经理层及职能、管理科室及职责);

  
  (10)中介机构的聘请(聘请哪些中机构、各中介机构应做的工作);

  
  (11)重组的时间、进度、工作安排。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接到法院传唤应该怎么办
      法院是我国的相关法律办理和判决部门,我国的相关案件审理都是在这里进行执行的。法院传唤就是相关人被他人起诉,法院进行相应的传唤。下面我们就接到......


·批捕前请律师好还是批捕后请律师好?
      一、批捕前请律师好还是批捕后请律师好?刑事案件实践中,从有权委托辩护人时就聘请律师更有利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权益。犯罪嫌疑人自被侦察机关第一次讯......


·十万彩礼离婚后返还多少十万彩礼也好
      十万彩礼离婚后返还多少十万彩礼也好,一百万彩礼也罢。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就只有三种情形是可以返还的,但是会返还多少是不好说的。那么如果不是属于这......


·深圳公证处公证费用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一、深圳公证处公证费用是如何收取的?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房产案件,是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收取一定的公证费用,现将一般的公证收费的的标准简介如下:......


·代物清偿的法律效力有哪些?代物清偿其他注意事项有哪些?
      代物清偿的法律效力有哪些?代物清偿其他注意事项有哪些?一、代物清偿的法律效力(一)代物清偿合同成立后,新债务当然成立。但此新债务并非原债务的继......


·北京市房屋拆迁补偿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北京市房屋拆迁补偿办法是如何规定的?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办法(一)将拆迁人对被拆除非成套住宅房屋使用人的补偿计算公式调整为:补偿款拆迁补......


·购房入住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购房入住需要缴纳哪些费用?(一)物业管理费。先行收取一定的物业费不但是物业公司为了降低运营风险的一种做法,也是使物业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重要前提之......


·房屋他项权证补办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我们在购买房产时,大部分的读者都能听说过,对于房屋的他项权证的具体事宜,那么如果是他项权证不小心丢失的话,那么就得需要进行补办了,那么补办的......


·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有效期是多久?
      很多时候,一旦出现交通事故就会涉及到赔偿问题,比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损害方面的赔偿。那么关于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有效期是多久呢?怎......


·买房子付全款划算还是贷款划算 贷款买房的优点:
      买房子付全款划算还是贷款划算贷款买房的优点:1、投入较少贷款买房的优点:钱少也能买房。2、资金活从投资角度而言:可把资金分开投资,比......


·行政复议多久提出执行申请?
      行政复议多久提出执行申请?行政复议应该在公民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申请。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