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民事诉讼法送达规定具体条文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送达规定具体条文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七条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七十八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七十九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第八十条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一条 受送达人是军人的,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
   第八十二条 受送达人是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或者劳动改造单位转交。
   第八十三条 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以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四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以后就是我们收集的关于民事诉讼法送达规定的一些具体条款,从中不难发现,送达的方式有很多种,如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同时,送达的法律文书必须要有受送达人的签字确认。随着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不断出台,关于送达的规定也会丰富起来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北京首套房如何界定?
      北京首套房如何界定?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北京首套房。2、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


·劳动合同期满被辞退有补偿么
      劳动合同期满被辞退有补偿么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


·劳动法关于加班工资的计算是什么
      劳动法关于加班工资的计算是什么《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信用卡诈骗罪跑了是否会网上追逃?
      一、信用卡诈骗罪跑了是否会网上追逃?查明犯罪事实就有可能会网上追逃。1、是刑事犯罪2、犯罪事实清楚3、案犯在逃,符合这三个条件就能上网通......


·上下班途中出交通事故
      上下班途中出交通事故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如何赔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如何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


·什么叫投保单、保单、保险卡、批单?
      投保单是投保人申请投保的一种书面凭证。投保单通常由保险公司提供,由投保人填写并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填写的投保单内容出具保险单......


·分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分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怎样的分公司是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就不存在分公司法人变更的问题,而且也不能有分公司法人代表。应该是问分公司变更的流程,那......


·什么是要约的撤回,适用于哪些情况?
      在于进口商进行外贸业务关系的过程中,邀约人发送的电子合同里有对受约人的要约承诺,而且对于这个要约是可以撤回的。那您知道什么是要约的撤回吗?什么......


·福利房可以买卖吗 一、福利房可以买卖吗?
      福利房可以买卖吗一、福利房可以买卖吗?单位集资建造的福利房,按照相关规定,在住宅未出售之前,该住宅的产权、拥有权、占有权、处分权、权都归......


·提起民事诉讼费应该谁出
      民事诉讼费一般情况下都是败诉方承担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