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发明专利申请初审的内容

发明专利申请初步审查依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下列审查:

    一、明显符合专利法下列规定:

    1、第五条: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2、第二十五条: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1)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动物和植物品种(产品的生产方式可授予专利);

    5)用于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3、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4、第三十三条: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

    5、《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条款:

    1)第二条第一款:专利法所称的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2)第十八条对有关说明书的要求及第二十条对有关权利要求书的规定(在申请专利的“说明书的内容”及“权利要求书”中已详解,此处略)。

    二、明显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下列规定:

    1、第十八条: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场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根据本法办理;

    2、第十九条第一款: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不予批捕的几种情况有哪些?
      一、不予批捕的几种情况有哪些?证据不足,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构成犯罪,无逮捕必要,检察院不得批捕。司法实践......


·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有几种
      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有几种1、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2、约定解除。约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


·合同应该怎么履行 如何履行合同
      合同应该怎么履行如何履行合同一、合同应该怎么履行1、履行主体合同履行主体不仅包括债务人,也包括债权人。因为,合同全面适当地履行的实现,......


·欠信用卡两年了还了一大半了还会坐牢吗
      如果你信用卡欠款5万以上,并且逾期时间超过3个月,就会被银行起诉,在法院判决后,若拒不还款,就会坐牢。因为欠款5万达到了信用卡诈骗的量刑标准,欠......


·昆明晋宁征地事件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昆明晋宁征地事件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征地的工作,各地区都会存在,为了是社会的发展需要和社会的项目建设。但是有些地区的征地工作的方法和方式不对,造......


·被逼迫写了借条有没有法律效力
      被逼迫写了借条有没有法律效力1、在受到威胁、胁迫、恐吓的情况下所写的借条无效2、其内容不属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受法律的保护。但被逼迫人在解......


·公司法经理职权包括哪些?
      公司法经理职权包括哪些?在一个公司内部,通常会设有总经理及其它一些经理这些岗位,经理负责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进行管理,在公司中处于重要地位。在公......


·如何确定医疗事故的责任程度
      “责任程度”即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比重,也是医疗过失行为与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法律因果关系,它是条例中确定医疗事故赔偿金......


·我国近年来对于酒驾醉驾的查处力度不断加大
      我国近年来对于酒驾醉驾的查处力度不断加大,相应的惩罚措施也愈加严厉。不过还是开车的朋友无视法律,最终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甚至刑事责任。最近......


·房地产合同模板是什么?
      房地产合同模板是什么样子的在我国,目前各房地产商正如火如荼的进行当中。不过开发商不管要使用我国哪一块土地,都在国土资源局有着严格的审核和报......


·持刀枪斗殴可以认定为是持械斗殴吗
      打架斗殴行为极容易造成人身伤害,情节恶劣者将会危机社会治安,影响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带来不良的社会风气。我国法律严格打击打架斗殴的行为,其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