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治安处罚如何调查证据?

治安处罚如何调查证据?
  
  一、治安处罚的概念
  
  治安处罚是指对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的处理惩罚。
  
  二、治安处罚调查证据法律规定
  
  修订后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5号) (以下简称《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办案民警是案件当事人或当事人近亲属的应予以回避;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欺骗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涉及卖淫、嫖娼、赌博、毒品的案件,不适用当场处罚;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的,应当及时将处罚情况和执行场所或者依法不执行的情况通知被处罚人家属。
  
  第七章 调查取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七条 对行政案件进行调查时,应当合法、及时、客观、全面地收集、调取证据材料,并予以审查、核实。
  
  第三十八条 需要调查的案件事实包括:
  
  (一)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二)违法行为是否存在;
  
  (三)违法行为是否为违法嫌疑人实施;
  
  (四)实施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
  
  (五)违法嫌疑人有无法定从重、从轻、减轻以及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六)与案件有关的其他事实。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时,应当防止泄露工作秘密。
  
  第四十条 在调查取证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表明执法身份。
  
  第四十一条 对查获或者到案的违法嫌疑人应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违禁品或者管制器具、武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以及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的,应当立即扣押;对违法嫌疑人随身携带的与案件无关的物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登记、保管、退还。安全检查不需要开具检查证。
  
  前款规定的扣押适用本规定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以及本章第七节的规定。
  
  第四十二条 办理行政案件时,可以依法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
  
  (一)对物品、设施、场所采取扣押、扣留、临时查封、查封、先行登记保存、抽样取证等强制措施;
  
  (二)对违法嫌疑人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继续盘问、强制传唤、强制检测、拘留审查、限制活动范围等强制措施。
  
  第四十三条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实施前须依法向公安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通知当事人到场,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并在现场笔录中注明;
  
  (三)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四)制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办案人民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注明。当事人不在场的,由见证人和办案人民警察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五)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当场告知当事人家属实施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理由、地点和期限;无法当场告知的,应当在实施强制措施后立即通过电话、短信、传真等方式通知;身份不明、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通知的,可以不予通知。告知、通知家属情况或者无法通知家属的原因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检查时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制作检查笔录,不再制作现场笔录。
  
  第四十四条 情况紧急,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依法向其所属的公安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当场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返回单位后立即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公安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第四十五条 为维护社会秩序,人民警察对有违法嫌疑的人员,经表明执法身份后,可以当场盘问、检查。对当场盘问、检查后,不能排除其违法嫌疑,依法可以适用继续盘问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公安派出所负责人批准,对其继续盘问。对违反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依法适用继续盘问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
  
  继续盘问的时限一般为十二小时;对在十二小时以内确实难以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可以延长至二十四小时;对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且在二十四小时以内仍不能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
  
  第四十六条 违法嫌疑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可以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也可以通知其家属、亲友或者所属单位将其领回看管,必要时,应当送医院醒酒。对行为举止失控的醉酒人,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等进行约束,但是不得使用手铐、脚镣等警械。
  
  约束过程中,应当指定专人严加看护。确认醉酒人酒醒后,应当立即解除约束,并进行询问。约束时间不计算在询问查证时间内。
  
  由此可见,治安处罚如何调查证据对于最终处罚的决定是至关重要的。执法机关和律师应当正确、合理、全面地收集证据,并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依法收集证据,查明案件事实,对于案件的正确处理意义重大。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请咨询网站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被批捕之后犯人关在那?
      一、被批捕之后犯人关在那?被批捕之后犯人关在在犯罪嫌疑人犯罪地管辖的看守所,一般逮捕前被刑事拘留的,此时犯罪嫌疑人已被关押于看守所,然后由侦查......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1、要约是当事人自己发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则是当事人希望对方当事人向自己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的一种意思表示。2、要约一经发出,......


·一、法院房产纠纷起诉多少钱?
      一、法院房产纠纷起诉多少钱?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


·加班3小时工资怎么算的?
      加班3小时工资怎么算的?加班3小时工资的计算方式是按照平日工作标准乘以两倍或者三倍。具体加班工资基数的计算方法为:日工资=假期工资计算基数÷月计......


·离婚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有哪些内容
      离婚对夫妻双方都会造成的很多的影响。离婚后关于财产分割一直是离婚夫妻关注的重点,涉及到离婚后房产的分割的问题有很多,很多人都会碰到离婚房屋过......


·债权人讨债的方式有哪些?
      虽然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在生活中却常常出现债务人赖帐的事情。因此,如何讨债就成了债权人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即需要知道讨债的方法。那在......


·法院起诉离婚程序费用标准是怎样的
      法院起诉离婚程序费用标准是怎样的诉讼离婚费用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


·如果代驾违章谁的责任?
      如果代驾违章谁的责任?我国每年发生交通事故很大比例都是因为酒驾,而现在各城市查酒驾越来越严格,因此很多人酒后都会选择找代驾,其实酒后不开车既......


·一般醉驾血检多久出结果按规定
      一般醉驾血检多久出结果按规定,从抽血样送检到将血检报告通知到醉驾者手中,应限定在9个工作内完成(送检时限三日,检验鉴定时限三日,鉴定结论送达时......


·政府特殊津贴标准是怎样的?
      近年来,随着经济环境的好转,用人单位为了留住人才,纷纷推出了各种名目的津贴。政府特殊津贴与普通的用人单位津贴是有本质上的区别的。那么是不是所......


·车辆年检需要哪些材料
      车辆年检需要哪些材料一、车辆年检需要哪些材料(1)交强险:准备车辆年检的一项就是看一下含车船税的交强险有效日期,如果已失效或者在审车日期后三个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