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是怎样的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是怎样的
  
  一、资格
  
  听证申请人必须是公安机关拟对其作出下列行政处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1、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的;对违反边防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个人处以6000元以上罚款的;
  
  2、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的;
  
  3、责令停产停业的;
  
  4、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
  
  二、手续
  
  1、听证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听证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发出听证告知书的公安机关的法制办公室(处、科)书面提出听证要求。
  
  2、听证申请人以邮寄挂号信方式提出听证要求的,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
  
  3、听证申请人直接送达听证申请的,以公安机关收到的日期为准。
  
  三、义务
  
  1、公安机关拟作出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载明下列主要事项的听证告知书: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2)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理由、依据和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3)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4)告知提出听证要求的期限和听证组织机关。听证告知书必须盖有公安机关的印章。听证告知书可以直接送达、委托送达或者以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
  
  2、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听证要求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3、公安机关决定予以听证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在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之日起2日内确定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并在听证举行的7日前,将载有下列事项的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2)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3)听证人员的姓名;
  
  (4)告知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
  
  (5)告知当事人准备证据、通知证人等事项。听证通知书必须盖有公安机关印章。
  
  4、听证人员在听证预备阶段必须完成核对听证参加人身份、宣读听证纪律、征询当事人是否申请听证人员回避等事项。
  
  5、当事人申请听证主持人回避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宣布暂停听证,报请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是否回避;申请听证员、书记员回避的,由听证主持人当场决定。
  
  6、举行听证时,由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陈述、申辩和质证。
  
  7、听证应当制作听证笔录。听证结束后,听证人员应当把听证笔录交当事人和案件调查人员审核无误后签名或盖章。当事人拒绝签名的,由听证主持人在昕证笔录上说明情况。听证笔录中有关证人证言部分,应当交证人审核无误。
  
  看完了我们对听证程序规定的叙述,想必您对听证程序的资格,手续,义务有了一定的了解。其实申请听证挺简单的,只要你依照法律,可以参加听证或者旁听。既然享有听证的权利,那么就要遵守听证的义务。听证程序的完善促进了法律的进步,加强了人们的法律意识,加快社会进步的进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超市偷1200东西刑事拘留多久会放人?
      一、超市偷1200东西刑事拘留多久会放人?超市偷1200东西刑事拘留一般十五天之内,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治安管......


·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怎么办
      离婚后一方不给探视孩子,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离婚不让见孩子、不让探视孩子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法院会根据有利于......


·食品安全责任书范本是怎样的?
      食品安全责任书范本是怎样的?食品安全责任书范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政府、有关部门关于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的文件精神,同时为保障......


·襄阳医疗纠纷律师费用是多少
      襄阳医疗纠纷律师费用是多少在日常生活中难免会与他人产生纠纷,而在生病就医的时候如果有患者出现一些不适的情况家属很容易与院方产生医疗纠纷,这......


·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怎么区分
      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怎么区分1、从定性上讲:故意伤害罪行为人主要是对他人身体上进行伤害,但主观上并不希望发生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而故意杀人罪行......


·一、怀孕女员工辞退补偿金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一、怀孕女员工辞退补偿金的计算依据是什么?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这些女员工既不想失去工作,但是又以......


·超期羁押刑诉案件在开庭审理时能要求获得国家赔偿吗?
      超期羁押刑诉案件在开庭审理时能要求获得国家赔偿吗?超期羁押刑诉案件在开庭审理时能要求获得国家赔偿,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案例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案例一、前言一名年轻的创投企业发起人、私募股权基金(PE)管理者,一群以退休职工为主的投资人,融资的别有用心、投资的盲目轻率,......


·经侦办案费用可以收取吗?
      一、经侦办案费用可以收取吗?经侦办案费用不可以收取。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严禁收取“办案费”的通知》中明确规定,1、各地公安机关不得以任何借口向......


·招收应届毕业生应注意哪些细节问题?
      近几年,新闻与媒体都在报道应届生就业的困难,但其实,企业招聘人才也并不容易。人才对于一个企业来说非常重要,是否有好的人才甚至可以决定这个企业......


·一、醉驾到检察院录口供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醉驾到检察院录口供要注意什么问题?从法律角度讲,录口供的时候要注意,无论是作为犯罪嫌疑人还是证人,都必须实事求是。故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