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辞职的规定有哪些

一般新人进入新公司都会需要一段时间的适应,在这段期间内一些人可能会因为工作内容工作环境等问题选择离职,那么试用期内辞职这个问题也引起了您的关注,在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辞职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介绍。
   劳动合同法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三章 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综上所述,只要您在该公司上过班,不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刚参加工作几天,根据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辞职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天辞职,一样是有工资领的。另外用人单位也不可以随便延长试用期时间或者以任一其他理由辞退员工。当然劳动者入职时也应该及时履行自己的义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诉讼离婚的起诉状范本怎么写?
      诉讼离婚是想要离婚的夫妻双方在子女的抚养权或者财产分割某一方面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采取的一种离婚手段,通过法院的介入达到一个令自己满意的......


·小公司不发工资条违法吗?
      小公司不发工资条违法吗?工资条是员工所在单位定期给员工反映工资的纸条,但并不是所有单位都给员工工资条,有的单位会将工资的各项明细表发给员工,但......


·不向法院起诉该如何催收债务 不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催收债务有
      不向法院起诉该如何催收债务不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催收债务有很多好处,比如可以不伤了借贷双方之间的和气,避免合作的中断等等,如今有不少人都是在......


·一、醉驾免于批捕驾驶证能不吊销吗?
      一、醉驾免于批捕驾驶证能不吊销吗?醉驾免于批捕驾驶证不能不吊销,不需经过检察院,而酒驾属于刑事责任,不管怎样驾驶证是要直接吊销的。我国《道路交......


·在我国女方要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在我国女方要离婚财产怎么分割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


·自己做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自己做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吗?一、自己做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吗?自己做的合同不一定受法律保护,只有合同成立并有效之后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合同有效成......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情况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情况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条是关于......


·一、解除劳动合同格式是什么?
      一、解除劳动合同格式是什么?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身份证号,年月参加工作,年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


·长沙法律援助中心免费条件是什么?
      长沙法律援助中心免费条件是什么?长沙法律援助中心免费条件是公民经济困难请不请律师。刑事诉讼规定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情形有:(一)犯......


·夫妻财产一方死亡后怎么分夫妻一方死亡后
      夫妻财产一方死亡后怎么分夫妻一方死亡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全部归另一方所有,而是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剩余的个人财产部分作为遗产进行分配......


·拐卖妇女儿童罪立案标准有哪些?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立案标准如下:一、拐卖妇女、儿童的。二、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三、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