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工厂倒闭员工如何赔偿

工厂倒闭员工如何赔偿
  
  在外打工的人们最担心的莫过于公司是否稳定工资是否按时发放了,但是由于经营不善公司倒闭的情况也是常有发生的,那么如果自己所在的工厂倒闭员工如何赔偿呢?下面就由我们帮助您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寻找答案吧。
  
  一、工厂倒闭员工如何赔偿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工厂一旦倒闭,员工工作满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最高赔偿十二年工资,6个月至1年的,赔偿1年工资,不满6个月的赔偿半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 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 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 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那么现在您都了解工厂倒闭员工如何赔偿了吗?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最高支付十二年工资,也就是说工作十二年或者以上的的可以得到1年工资赔偿,6个月至1年的,可以领到1年工资,不满6个月的有半个月工资领,而且该工资是优先清偿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公司解散合伙企业解散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解散合伙企业解散的条件是什么?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在此种情形下,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使公......


·交通事故中通常都会造成伤亡的,这些责任归谁承担?交通事故处理
      交通事故中通常都会造成伤亡的,这些责任归谁承担?交通事故处理后,可能会留下一些问题,例如一般交通事故处理完后伤口出脓谁承担等问题,我们不了解相......


·宣告婚姻无效还会有婚姻登记情况么?
      宣告婚姻无效还会有婚姻登记情况么?宣告婚姻无效也还是有婚姻登记情况的;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法院宣告婚姻无效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裁定书后,应该......


·众所周知,我国对各型诈骗罪的打击十分严厉,达到了见一打一的水
      众所周知,我国对各型诈骗罪的打击十分严厉,达到了见一打一的水平。但是,人们对于有价证券十分陌生,更不用说有价证券诈骗罪了。那么,有价证券诈骗......


·打字签名的遗嘱是否有效电脑打字遗嘱可视为自书遗嘱
      打字签名的遗嘱是否有效电脑打字遗嘱可视为自书遗嘱,为有效遗嘱。遗嘱形式主要有5种: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自书遗嘱是......


·股权零转让的法律风险是什么?
      股权零转让的法律风险是什么股权转让并不是只是出现在企业倒闭的情况下,如果要对企业进行改制转型也可以选择股权的转让,而股权转让的价格是由双方协......


·非法集资被判刑的人是否可以要求其还款
      我国法律当中从来就没有规定刑事责任跟民事责任可以互相抵消的,只不过是因为通常刑事责任要比民事责任严重一些,所以法律上会先追究当事人的主要的刑......


·民事诉讼二审律师收费标准
      民事诉讼二审律师收费标准通常来说,我们在诉讼过程中都会需要寻找律师。律师,在诉讼中的作用不言而喻,尤其是一个好律师能让自己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


·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的区别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的区别是什么?每一种犯罪都规定有立案标准,只有达到法律规定的那个标准,才会被评价为犯罪。那么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的......


·违章行为共同造成的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一辆车超速行驶
      违章行为共同造成的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一辆车超速行驶,另一辆闯红灯,结果两辆车共同引发了交通事故,因为双方对造成的损失都有责任,所以会导致难......


·绑架罪的加重情节
      刑法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