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采购合同违约金比例法律有哪些规定?

采购合同违约金比例法律有哪些规定?采购合同违约金比例法律有哪些规定
  1、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2、规定当事人可以对违约金进行约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要正确适用该条,关键在于正确解释该条违约的性质。
  该条规定的违约金属于约定的违约金,而不是法定的违约金,没有争议。但该条规定的违约金性质上是属于赔偿性违约金,还是惩罚性违约金,亦或二者兼有,则没有形成一致意见。
  大多数学者认为,该条款规定的违约金,在实质精神上是以赔偿违约金为原则的。理由是违约金与损失悬殊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减,违约金是对损失额的预定。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违约金由双方自行协商后确定,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标准。但是,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标准应当于一方违约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数额相当。如果违约金约定过高(超过损失金额的30%),人民法院可在一方请求调低违约金的情况下,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违约金数额进行调整;同样的,如果违约金约定过低(低于实际损失的30%),守约方也可以要求法院调高违约金数额。
  在实际工作中,采购合同很容易产生纠纷,所以当事人在签订采购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各项条款事项约定的明确性,尤其在约定违约金的具体事项和金额时,要注意在当事人双方协商之后,合同各项条款应约定明确,违约金比例不能过高或过低,也即不能超过损失金额的30%,也不能低于实际损失的30%。以上就是对采购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问题的解释,更多知识可以向专业律师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民法典夫妻财产分割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夫妻财产分割规定有哪些?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


·交通事故赔偿案须准备哪些起诉材料
      交通事故赔偿案须准备哪些起诉材料发生交通事故理赔纠纷时,索要交通事故赔偿立案需准备以下资料:(一)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1、原告为自......


·农村土地政策新规定是哪些?
      农村土地政策新规定是哪些?1、四大证书或将停止发放随着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结束,农村土地确权登记证书、宅基地使用证书、农村土地承包证书、农村......


·房屋他项权证几个工作日出来?
      房屋他项权证几个工作日出来?5-7个工作日。房屋他项权证的办理需要房地产开发商和购房者共同提交资料:1、房地产抵押权设立登记申请表原件;2、房产档案......


·著作权原始取得的方式包括几种
      著作权原始取得的方式包括几种所谓“原始取得”系指权利的取得不是以他人已存权利为取得基础,而是初始性地取得权利的情形。通过原始取得所获得的著作......


·行政回避决定主体有哪些人 一、行政回避决定主体有哪些人?
      行政回避决定主体有哪些人一、行政回避决定主体有哪些人?1、法院院长:决定审判人员以及审判阶段的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员的回避。2、公安机......


·抢注册商标行为有哪几种?
      抢注册商标行为有哪几种?(一)抢注未注册商标我国商标法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


·没有直接证据,间接证据能定案吗?
      没有直接证据,间接证据能定案吗?一、间接证据能直接作为定案依据吗?间接证据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必须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且......


·近年来,不少人因为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不仔细审阅合同内容而
      近年来,不少人因为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不仔细审阅合同内容而上当受骗。这警示购房者们,在买二手房时,需要搞清楚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只有......


·国家赔偿偏低能否进一步提高?
      将国家赔偿等同于国家机关赔偿,把公民的救济法当做国家机关的责任追究法,使得国家赔偿偏低,《国家赔偿法》中有关条例规定国家赔偿要因具体情况而定......


·房地产土地使用权证办理需要的资料
      房地产土地使用权证办理需要的资料在实践中,我们知道购买商品房之后就可以到国土资源局去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了。土地使用权证根据不同的情形办理所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