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个人质押贷款还款方式都有哪些?

个人质押贷款还款方式都有哪些? 一、申办个人质押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必须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有价权利凭证作为质押物。
  3、能够提供借款人和出质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4、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二、申请贷款应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借款人向银行申请个人质押贷款,书面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交如下资料:
  1、申请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第三人质物质押的,还需提供第三人有效身份证件;
  2、有效质物证明。以第三人质物质押的,还须提供受理人、借款申请人和第三人签署同意质押的书面证明。
  3、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三、个人质押贷款如何还款?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期限利率。以个人凭证式国债质押的,贷款期限内如遇利率调整,贷款利率不变。
  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采用一次还本付息的还款方式;贷款期限超过1年的,可采用按月(季)还息、一次还本,或按月等额本息、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
   四、哪些可以用作质押物?
  1、 人民币定期储蓄存单,包括整存整取、存本取息、大额可转让存单(记名)等。
  2、凭证式国债:1999年后(含1999年)财政部发行的国债。
  3、保险单:与我行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的保险公司为保险人的、具有现金价值并能随时变现的人寿保单(无保底的投资联结型保险单除外)。
  4、黄金:包括实物黄金和记账式黄金,实物黄金包括我行自营或代理买卖的实物黄金(黄金成色在99.95%以上)以及非我行销售的实物黄金(黄金成色在99%以上);记账式黄金质押目前仅限于我行开办的记账式黄金业务。
  5、其他依照农业银行制度办法规定可质押的权利凭证。
  由此可见,像黄金、保险单、国债和银行定期存款单都可以当做个人质押贷款的抵押物。个人质押贷款还款方式包括按月等额本息、等额本金、一次性还本等方式,具体采用哪些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身还款能力而定,如果想减轻还款压力的话可以选择等额本金的方式,只是这样的话总利息会多一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如何处罚
      我们的个人隐私是非常重要的,如果隐私泄露的话就会给自身带来非常多的麻烦,隐私泄露的话生活中会接到很多的骚扰电话和骚扰短信,严重影响到我们生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房产分割有没有子女的份额?
      在当今这个社会,众所周知的是,夫妻离婚需要对当事人的财产进行分割,离婚之后,双方就不存在财产关系了。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离婚房产的分割是离婚......


·组织传销案从犯判几年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


·关于释放后监视居住是什么意思
      一、关于释放后监视居住是什么意思释放后监视居住的意思是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著作权侵权赔偿标准
      著作权侵权赔偿标准著作权法规定了侵犯著作权的赔偿标准,发生著作权侵权纠纷时,侵权人应当承担因此而遭受的损失。那著作权侵权赔偿计算方式都有哪些......


·知识产权超过法律规定的保护范围是否还受保护
      知识产权超过法律规定的保护范围是否还受保护?知识产权超过法律规定的保护范围是不受保护的,不受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包括:1、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


·侵犯名誉权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一、侵犯名誉权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侵犯名誉权的管辖法院是被告所在地,对于实施侮辱或者是散播不实谣言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都有可能会使得特定主......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条件有哪些?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条件有哪些?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要满足什么条件?1、国有股东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应当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银行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银行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银行改名字需要的手续是银行内部同意,统一完毕之后提出申请,具体申请过程当中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有企业的营业执照,还有一......


·口头遗嘱的效力
      继承法规定,口头遗嘱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口头遗嘱的的条件为:1,立遗嘱人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立遗嘱人情况危急,没有时间和条件作书面遗嘱......


·怎么处理劳务派遣合同纠纷
      怎么处理劳务派遣合同纠纷在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了劳务派遣关系后,也是应当签订一份劳动派遣合同的。您知道在我国劳务派遣的方式有哪些吗?而要是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