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拖欠货款利息法律规定是什么?

拖欠货款利息法律规定是什么?拖欠货款利息法律规定是什么
  拖欠货款利息计算涉及到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是起算时间上的确定,其二是计算标准上的确定。
  (一)起算时间上的确定。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金自执行名义指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二)计算标准上的确定。
  在迟延履行金的计算标准上,根据迟延履行行为所指向的对象分为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和其他义务的迟延履行两类:
  1、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金的确定标准。
  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金按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双倍计付。由于金钱给付的数额标准具有确定性,所以其计算起来相对简单。而且《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94条进一步明确规定了“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的债务利息增加一倍”。
  2、非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金确定标准问题。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95条规定:迟延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已造成损失的,双倍补偿申请执行人已经受到的损失:没有损失的,迟延履行金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决定。
  如果是在买卖合同中,一般不会产生计算复利的情况,一旦逾期付款,就直接根据单利的计算方法来计算逾期利息。司法解释使用“逾期付款违约金”一词,并没有使用“利 息”,因此,当事人约定的逾期付款利率标准不受“不得超过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的限制。当事人约定了相对较高的利率,其实就是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方法, 双方都能能够预见到违约的后果,逾期付款的,应当承担此后果。
  在做生意的商场上,被客户拖欠货款是很无奈的事。通常企业都会在合作前与对方签订合同,双方按合同内容履行相应的责任与义务。但是难免会出现被客户拖欠货款的情况,如果被客户拖欠货款利息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通过上文,我们可以了解到拖欠货款的利息计算方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农村建房办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农村建房办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现如今,人们在城市里买房过后,都需要去办理相应手续,并做相应的登记,这样才能够证明自己是这所房屋真正的主人。那......


·投资入股需要注意什么?
      投资入股需要注意什么?一、公司性质搞清楚是合伙还是公司,如果是公司,仅仅是股权装让。如果是合伙,还得为你加入之前该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


·母亲的遗产父亲不给怎么办
      母亲的遗产父亲不给怎么办一、母亲的遗产父亲不给怎么办协商不成的情况下进行起诉。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


·劳动仲裁的范围具体包括了什么
      劳动仲裁的范围有哪些(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


·醉酒驾驶的性质和后果严重程度远远超过其他的酒后驾驶行为,从实
      醉酒驾驶的性质和后果严重程度远远超过其他的酒后驾驶行为,从实际情况看,在交通事故中,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主要是醉酒驾驶行为,为此,立......


·信托收据(TRUST RECEIPT)的特点
      《中国银行国际结算业务基本规定》中指出:“信托收据实际上是客户将自己的所有权转让给银行的确认书,持有该收据既意味着银行对该货物享有所有权,银......


·醉酒驾车的处罚都有哪几种
      醉酒驾车的处罚有哪些刑事处罚:(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


·拘留宣布后多长时间送看守所
      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


·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变更手续是怎样的?
      农村房屋是建立在集体土地上的,村民盖房建屋要取得集体土地,并办理好集体土地使用证,这是合法使用土地的凭证。当户主去世后,继承房屋的家庭成员要......


·法律上什么叫假想防卫?
      什么叫假想防卫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错误......


·离婚必读20条法律知识有哪些?
      离婚必读20条法律知识有哪些??1、哪些婚姻是可撤销的婚姻?婚姻法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