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江苏企业拆迁怎么补偿?

江苏企业拆迁怎么补偿?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1、实践中关于土地补偿费用存在的问题。
  企业的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企业在租赁合同中的期待利益如何保障?根据《条例》规定,拆迁补偿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对空地或净地的补偿,拆迁法规并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对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拆迁也没用规定。
  也有直接通过招拍挂或划拨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但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方面,仅规定给予适当补偿,但没有详细的规定。
   2、房屋、建筑物补偿费用确定问题。
  对于房屋、建筑物的补偿,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明和土地证明的,可经实际丈量确定。房屋、建筑物的价值一般应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共同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公司根据相关评估技术标准,确定房屋、建筑物的实际价值。
   3、设备补充费用按照重置成新价计算
  设备搬迁安装费用应当按国家和当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机器设备分为两类:一类是可搬迁设备;二是不可搬迁设备;可搬迁设备因拆迁而引起的损失费又可分为实物损失费和功能损失费。实物损失费包括拆卸费用、运输费用、安装费用、调试费用等。功能损失费用包括搬迁引起的机器精度下降、不合格产品的增多。对于不可搬迁设备,拆迁会导致该设备的废弃,故应结合其成新和重置价,计算设备重置成新价,对所有人进行补偿。
  在拆迁的实际操作中,拆迁非住宅房屋,其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每个地方应当有确定的标准;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设备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关于江苏企业拆迁的全部内容了。通过文章我们可以知道拆迁包括的费用涉及到无法移动的土地,房屋建筑物等等。文章中也涉及到了三种拆迁问题关于土地的补偿费用,房屋建筑物补偿费用及设备的补充费用等,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划。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公司欠债不还怎么办在线咨询 > 一、公司债务追讨的方法有哪些
      公司欠债不还怎么办一、公司债务追讨的方法有哪些(一)追讨公司债务的商务方法1、电话催收付款。电话催款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专业知识,比如......


·故意伤害别人的财产有罪吗?
      故意伤害别人的财产有罪吗?一、故意伤害别人的财产有罪吗?肯定是有罪的;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交通事故纠纷什么时候起诉
      在解决交通事故纠纷的时候,当事人首先会先进行协商,要是协商不成的话才会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交通事故纠纷什么时候起诉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


·危险犯入刑的类型有哪些?
      危险犯入刑的类型有哪些?为防止公共危险迅速蔓延,全面地保护合法权益,我国刑法对危险犯作了较多规定,除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规定了危险犯以外......


·工程承包注意事项有哪些
      工程承包注意事项有哪些?工程承包现象在我国是非常常见的一种现象,但是关于工程承包所引发的法律事件也层次不穷,今天的我们就为您来讲解一下工程承......


·贩卖三百克毒品判几年
      贩卖三百克毒品判几年,还要根据具体是什么类型的毒品而定。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


·图片侵权赔偿标准如何规定
      图片侵权赔偿标准如何规定一、图片侵权赔偿标准如何规定发生图片侵权,赔偿标准应按照以下因素顺序确定。1、图片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图片侵权人的......


·当事人劳动合同上的工资是税前还是税后
      当事人劳动合同上的工资是税前还是税后劳动合同工资一般是税前工资。劳动合同可以自拟格式,我国法律没有强调劳动合同的统一格式。但是订立和变更......


·刑事辩护律师的概念具体是什么
      刑事辩护律师的概念具体是什么刑事辩护律师是指以办理刑事案件法律服务为主要业务的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刑事辩护律师可根据向犯罪嫌疑人了解的有关......


·二手房买卖民间纠纷如何处理?
      二手房买卖民间纠纷如何处理?二手房合同纠纷作为民事纠纷,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予以处理。1、协商处理。所谓协商处理,就是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当......


·打离婚官司注意哪些方面
      要是夫妻解除婚姻关系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进行的话,此时为替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这就要求当事人在打离婚官司的时候多注意其中的一些方面,这样对自身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