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现在很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为了套现,纷纷进行股权转让,将手中的股份转让给他人。按照税法有关规定,股权转让是要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涉及到不同的公司类型,征收方式有所不同,那么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总结了下文,让我们往下阅读。一、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发生股权变更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交易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自然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取得的所得,按照公平交易价格计算并确定计税依据。交易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依法核定股权转让的计税依据。二、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价格如何核定?如果自然人进行股权转让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话,税务机关会按照以下方法进行核定:(1)参照每股净资产或纳税人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对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合计占资产总额比例达50%以上的企业,净资产额须经中介机构评估核实;(2)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核定股权转让收入;(3)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核定股权转让收入;(4)纳税人对主管税务机关采取的上述核定方法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属实后,可采取其他合理的核定方法。上述四种核定方法,比较准确简单有效的是第一、二种方法。但如果被投资企业没有其他自然人股东、其他自然人股东未发生股权转让或其他自然人股权转让价格不公允,税务机关一般都会按照第一种方法进行核定,即按照纳税人享有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份额进行核定,由此可见,非上市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时,需要负有纳税义务的转让方到当地税务部门申办个人所得税,并且凭借完税证明和相关资料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同时,税务部门针对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计税基数偏低的情况,会通过多种方法核定转让价格,防止逃税漏税的行为发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委托公证书怎么办理?
      委托公证书怎么办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一、委托公证书怎么办理?1、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2、无行为能力......


·一、结婚女方需要准备什么?
      一、结婚女方需要准备什么?1、婚纱结婚当天是每个姑娘人生中最美的一天,选择一款好的婚纱是至关重要的。如果时间比较短或者经济不太充裕可以选择租赁......


·人身损害诉讼时效期限是多久
      人身损害诉讼时效期限是多久很多时候涉及到赔偿问题的时候,多半就会产生纠纷,此时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是最好的。但此时当事人也需要注意一个问题,那......


·骗取出口退税犯罪案件侦办机构是哪个?
      一、骗取出口退税犯罪案件侦办机构是哪个?骗取出口退税犯罪案件的线索来源,目前主要有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通过大数据模型整合分析下发的线索,海关......


·哪些情况下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哪些情况下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对停发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法》都有明确的规定。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之......


·治安调解行为是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治安调解行为是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一、治安调解行为是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治安调解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因为所有的调解协议均是双方当事人自愿......


·拘留所多久打一次电话?
      拘留所多久打一次电话?《拘留所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通信权利,被拘留人与他人的来往信件不受检查和扣押。被拘留人......


·离婚后再争抚养权条件包括什么
      离婚后再争抚养权条件包括什么一、离婚后再争抚养权条件包括什么1、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


·董事会的具体职责包括哪些?
      董事会的具体职责包括哪些?一、董事会的具体职责包括哪些?股份公司成立以后,董事会就作为一个稳定的机构而产生。董事会的成员可以按章程规定随时......


·一、交通事故人伤后续治疗怎么申请?
      一、交通事故人伤后续治疗怎么申请?实际发生后,可以向肇事方主张,如果对方拒绝,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


·一、劳动合同到期赔钱的情形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到期赔钱的情形是什么?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需要赔钱的情形就是用人单位拒绝继续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该向劳动者及时支付经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