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撤销权诉讼以谁为被告?

撤销权诉讼以谁为被告? 一、撤销权的含义
  撤销权为实体法上的权利;撤销权为附属于债权的权利;撤销权是一种综合性权利,具有形成权和请求权的性质。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财产并无直接支配的权利,只能对债务人请求给付,债务人得自由支配其财产。但当债务人与他人实施某种行为,使其作为债权担保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因而害及债权人的利益,致使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情形时,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撤销债务人与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使债权得到确保。
   二、撤销权以谁为被告
   1、 依请求权说确定撤销之诉的被告
  请求权说将债权人撤销权理解为纯粹的债权请求权,是债权人直接请求受益人返还因债务人的不当处分行为所受利益的权利,这里的撤销只是返还请求的前提,而并非是对债务人与受益人之间不当处分行为的否定。因此,撤销诉讼属于给付之诉,被告人为受益人,如果受益人又将该财产转让出去,那么,债权人也可以以转得人为被告,此时的被告并不涉及到债务人。该理论的优点在于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对第三人的影响,符合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创设的宗旨,但是,该理论在法律条文上难以找到依据,并且,在仅需撤销债务人与受益人之间的不当处分行为即可达到目的的情况下,如债务免除、抛弃等,此时无需请求返还,该理论对此难以做出合理的解释。这种理论已经基本上没有立足之地。
   2、 依形成权说确定撤销之诉的被告
  极端的形成权说与两诉合并的形成权说均认为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诉讼的结果是使得债务人的行为或其与受益人之间的不当处分行为溯及的消灭其效力。因此,债权人依据实体法上的形成权所提起的诉讼为形成之诉,以行为的当事人为被告。如果债务人行为为单独行为时,应以债务人为被告;如果债务人行为为双方行为时,则应以债务人与受益人为共同被告;如果债务人行为为双方行为,只是达成协议并未实际转移占有时,则应以债务人为被告,受益人不应列为被告。责任说与前两种形成权说略有不同,依据责任说的观点,撤销的效果是使受益的第三人处于以其取得的财产对债务人的债务负责的状态,换言之,受益的第三人只是被置于一种物上保证人的地位(物的有限责任),因而对于债务人的地位并没有发生任何影响,此时,撤销权诉讼的被告是受益人或者转得人,而不必以债务人为被告。
   3、 依折衷说确定撤销之诉的被告
  折衷说认为,债权人撤销权兼具撤销债务人的不当处分行为和请求财产返还两种性质,是撤销债务人的不当处分行为、请求归还脱逸财产的权利。在债权人不主张归还脱逸财产,而只请求撤销不当处分行为的情形下,此时的撤销诉讼就是形成之诉,折衷说与形成权说在这种场合是一致的,均以行为的当事人为被告,即债务人行为为单独行为时,应以债务人为被告;债务人行为为双方行为时,则应以债务人与受益人为共同被告。债权人既请求撤销债务人的不当处分行为,又请求归还脱逸财产,此时的撤销诉讼就是形成之诉和给付之诉,应以债务人与受益人或转得人为被告。学术界对于作为被告的转得人的范围认识并不统一。
  以上是我们为您整理编辑的撤销权诉讼以谁为被告这一问题的相关回答,一般情况下诉讼过程中的被告是很明确的,但是在债权人行使撤诉权这一权利时,被告就不是普通诉讼中的被告确定方式了,在撤诉权诉讼中,被告是根据情况的不同而确定的,被告人的确定是与债权债务人双方签订合同的内容来确定的,上述内容中我们详细的介绍了在什么情况下该由谁来承担被告人的责任,仅供您参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放弃继承权继承生效时间是多久?
      放弃继承权继承生效时间是多久?继承作为一项重要的民事制度与人们的社会、经济、文化、家庭生活息息相关,作为取得财产的重要方式,历来为人们所重视。......


·技术中介合同的法律定义
      技术中介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进行联系、介绍所订立的合同。技术中介合同,可以单独订立,也可以在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


·未婚先孕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法制化程度在不断的上升,您法律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在生活中下通过法律来解决问题,对于婚姻有着严格的规定和说明,通常对于个人结婚生子有一定的限......


·是否出事故能让责任方误工费?
      是否出事故能让责任方误工费?需要支付。交强险赔偿后,不足部分,按责任赔偿。赔偿参考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


·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
      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二、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6个月后领......


·近些年关于喝酒驾车出现各种相关法律法规,首先醉驾就是特别严重
      近些年关于喝酒驾车出现各种相关法律法规,首先醉驾就是特别严重的一种,醉驾其实是指个人喝酒,喝到失去个人意识,完全失去或部分失去个人意识,在这......


·如果公司违法解除是否支付代通知金
      如果公司违法解除是否支付代通知金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关系,要支付赔偿金,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代通知金是在特定条件下用人单位提出立即解除劳动......


·公证遗嘱效力优先是否取消了?
      公证遗嘱效力优先是否取消了?公证遗嘱效力取消了优先级,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法律上成立分公司流程是怎样的
      成立分公司流程一、名称核定:1、开办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公司的法人资格证明:经......


·普通人侵犯名誉权败诉怎么办?
      普通人侵犯名誉权败诉怎么办?侵犯名誉权败诉之后需要给当事人道歉,也需要给一定的赔偿。还可以起诉,在起诉时需要提交以下证据:(一)证明当事人主体......


·能成为法定监护人条件有哪些?
      能成为法定监护人条件有哪些?一、能成为法定监护人条件有哪些?能成为法定监护人条件包括:监护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并依法律规定产生。监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