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合同法律关系中法定撤销权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法律关系中法定撤销权的情形有哪些?合同法律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做出,如签订合同,在符合某些情形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该民事法律行为,有关合同法律关系中法定撤销权的情形一般有: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非纯获利合同,法定代理人未追认的,在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2、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行为人有撤销的权利。
  3、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受欺诈方有撤销的权利。
  4、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撤销的权利。
  5、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受胁迫方有撤销的权利。
  6、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权的行使,除上述第1种情形外,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申请。
  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法定撤销权的情形。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有三种情形。当债务人的行为在这三种情形之内并且符合行使撤销权的主客观要件时,债权人方可以提起诉讼的方式在法定范围内行使撤销权。不过,撤销权有时效限制,经过一定的除斥期间即告消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在我国故意伤害造成嗅觉丧失可以评残吗?
      在我国故意伤害造成嗅觉丧失可以评残吗?一、在我国故意伤害造成嗅觉丧失可以评残吗?(一)交通事故导致嗅觉丧失一般都是可以评上残的,一般情况下,......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工资减半吗?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工资减半吗?疫情期间在家办公的工资待遇可以协商认定,单位有权要求有感染风险的职工居家隔离,通过网上办公等形式提供劳动,或者就居......


·付款人不同本票最终由出票人担任付款责任
      付款人不同本票最终由出票人担任付款责任,即本人付款。汇票是委托他人付款,即本人的受托人付款。支票也是委托的他人付款,但只能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


·犯罪分子打死人不赔钱怎么办?
      犯罪分子打死人不赔钱怎么办?一、犯罪分子打死人不赔钱怎么办?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最高人民法院根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签订买卖合同怎么审查主体资格
      企业经营活动中时刻面临着各种风险,如果能够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就能避免很多纠纷,提高企业效益。企业买卖合同主体应当具有法定的资格,否则,可能带......


·实际离婚抚养费上限是多少?
      夫妻离婚在对孩子抚养权问题处理好了之后,紧接着还需要处理抚养费的问题,不过很多人都在问离婚抚养费上限是多少。但其实我国对抚养费的上限并没有做......


·受理报案
      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二、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


·商业贿赂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商业贿赂的主要形式有哪些?商业往来中,有的企业因为想要争取更多的市场份额或者争取到某个项目,就会给对方进行一些贿赂,这一般称之为商业贿赂。......


·一、aa制再婚夫妻财产协议书是否有效?
      一、aa制再婚夫妻财产协议书是否有效?首先,就夫妻两人来说,约定的个人财产协议有效。根据民法中的意思自治原则,公民有权合法的支配处分自己的财......


·江苏省如何申请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江苏省如何申请解除劳动合同赔偿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的情况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


·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几种
      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几种(一)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它不仅包括法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