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医疗纠纷怎么索赔?

医疗纠纷怎么索赔?有什么标准一、什么是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
  广义的医疗纠纷包括医患双方发生的民事纠纷(民事赔偿等)、行政纠纷(行政处罚等)、刑事责任(医疗事故罪等)。
  二、造成原因
  医疗纠纷通常是由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过失是医务人员在诊断护理过程中所存在的失误。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等医疗活动中的过错。这些过错往往导致病人的不满意或造成对病人的伤害,从而引起医疗纠纷。除了由于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纠纷外,有时,医方在医疗活动中并没有任何疏忽和失误,仅仅是由于患者单方面的不满意,也会引起纠纷。这类纠纷可以是因患者缺乏基本的医学知识,对正确的医疗处理、疾病的自然转归和难以避免的并发症以及医疗中的意外事故不理解而引起的,也可以是由于患者的毫无道理的责难而引起的。亦有人称之为医疗侵权纠纷,即医疗服务的提供者与接受者之间对医疗行为及其后果是否侵权及侵权责任的争议。
  三、医疗纠纷怎么索赔
  1、对于患者与医疗机构发生的纠纷,如经过医学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医疗事故的,则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进行处理;
  2、如鉴定为不属医疗事故,但不属医疗事故不等于医疗机构不存在过错,因此,患者可以在民事诉讼中申请法院委托法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行为,如患者有伤残问题,还同时需要作一个伤残等级鉴定。如鉴定医疗机构有过错行为,则按照民法通则的原则承担赔偿责任。
  四、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以上就是栏目我们为您介绍的遇到医疗纠纷怎么索赔的相关知识和内容。当我们在现实生活中遇到医疗纠纷,经医学相关部门鉴定为医疗事故的,应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是医疗事故,可申请法院鉴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则按民法规定进行相关的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诈骗案的追款要多久的追诉时效?
      诈骗案的追款要多久的追诉时效?一、诈骗案的追款要多久的追诉时效?这要看实际情况,取决于犯罪的追诉期同时和犯罪金额有直接关系;追诉时效的......


·什么是集体土地使用证住宅?
      乡镇上使用的土地是集体制,土地集体制度,类比于房产证,土地的集体使用权需要具有集体土地使用证,使用证的相当于企业或个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凭证,......


·有欠条怎么起诉要债
      有欠条怎么起诉要债我们可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向人要债却不还,甚至有欠条,但对方就是不还,这时我们可能会想到向法院起诉。那么,有欠条该怎么起诉......


·职务侵占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刑法》中规定的大部分侵犯财产的犯罪,在实际认定是否构成犯罪的时候,其实往往会看数额是否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虽然事实了犯罪行为,但此时并不......


·企业辞退员工资什么时间发
      企业辞退员工资什么时间发新劳动法无此规定,但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此规定,应在辞退员工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


·哪些情况下可以免除死刑
      多数人的观念里面,还认为杀人的就应该偿命。但在现代法制发展的大趋势下,将逐步减少死刑。虽然有很多国家已经废除了死刑,但我国依然保留了死刑,但......


·职务作品稿费是否能够领取?
      职务作品稿费是否能够领取?职务作品稿费是能够领取的,需要对著作人支付一定的稿酬的。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


·合同到期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才能离职吗
      合同到期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才能离职吗?离职一般是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


·离婚抚养费时间规定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随着女性经济的独立、女权意识的觉醒以及社会诱惑的增加,夫妻双方离婚的现象也比较普遍。但是,夫妻如果离婚,还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以......


·优先抗辩权是指什么内容
      优先抗辩权是指什么内容在权利人和他人的债券债务关系中,义务人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享有权利人请求权对抗的抗辩权。抗辩权有很多种,与其他抗辩权种......


·移送审查起诉管辖权该如何确定?
      一、移送审查起诉管辖权该如何确定?移送审查起诉管辖权一般都是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检察院受理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属于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