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年民事诉讼立案新规定是什么?

年民事诉讼立案新规定是什么? 一、民事案件受理费什么时候交
  1、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后,一般由提起诉讼的原告预交案件受理费,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用通知的次日起7日内预交。
  2、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3、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这个时候,如果当事人对缴纳案件受理费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当事人在预交期内未预交受理费、上诉费,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诉处理。
   二、民事案件受理费由谁交
  诉讼费用具体由谁负担,要等案件审理结束后,根据审理情况决定。
  1、一般情况下,诉讼费应由败诉的一方负担。
  2、原告、被告各有胜败时,诉讼费由法院决定双方共同分担。原则上是按胜诉、败诉的比例分担。
  3、败诉的一方是多人共同诉讼时,诉讼费用可由法院按照他们的人数和各自与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大小,确定各自负担多少。
  其中如果有专门为自己利益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应由该当事人负担。
  4、撤诉的案件,诉讼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
  5、由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6、除了调解结案由双方协商外,其余的都是由法院决定费用承担。
  7、离婚案件的诉讼费,不能简单地按胜诉、败诉确定,而要由法院根据案情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来决定。
  8、如果原告胜诉,预交的案件受理费,由法院责令被告支付。
  另外关于请律师的费用,除非有特别约定,正常情况是谁请律师谁付律师费。
   三、案件受理费怎么缴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
  1、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2、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新规明确指出,民事诉讼案件的受理费用应该由几种人预交,分别是原告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上诉人,缴纳的具体情况则根据案件的审理情况而定,并且规定了案件受理费缴纳的时间以及如何缴纳。以上就是我们为你解答的“民事诉讼立案新规定”的相关知识,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发行新股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应当作出决议的事项
      (一)新股种类及数额;  (二)新股发行价格;  (三)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  (四)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我国有关临摹作品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有关临摹作品的规定是什么?1、1991年著作权法中的有关规定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


·一、普通工伤退休后的待遇有哪些?
      一、普通工伤退休后的待遇有哪些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达到退......


·处理债务方面的纠纷有哪些注意事项
      生活中,债务纠纷随处可见又不好处理,若是没有注意一些重要的细节,债务纠纷还可能酿成新的纠纷。那么,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处理债务方面的纠纷有哪些......


·员工私自兼职,公司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私自兼职,公司能否解除劳动合同一、员工私自兼职,公司能否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劳动者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以下简称“兼职”),用人单位解......


·父母离婚小孩抚养怎样处理?
      现今社会中,离婚的案件越来越多,那么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应当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情况妥善解决。父母......


·法律规定债权可否继承?
      法律规定债权可否继承?债权是遗产的一部分,可以继承。作为遗产的债权,必须是在继承开始时已经存在着的债权,如果在继承开始后才产生的债权则不能作为......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
      建筑工程的质量存在问题的,就有可能涉及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对于工程质量一定要严格把关。那么关于建筑工程质量保证措施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


·合同纠纷律师费要多少钱?
      合同纠纷律师费要多少钱?一、合同纠纷律师费要多少钱合同纠纷委托律师诉讼怎么收费,以四川省为例,要依据合同纠纷涉不涉及财产,如果不涉及财产的......


·刑诉法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我们知道,犯罪人员实施犯罪行为应承担刑事责任,法院应对其进行量刑,决定该犯罪人员应承担什么样的刑事责任。不过实践中,会有一些犯罪人员的犯罪行......


·行人闯红灯怎么处罚闯红灯是依据什么处罚
      按照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信号灯通行的,一次记6分,罚款200元。如果司机误闯红灯立即停车,即使车身车头已经过了停止线,但车尾没有过线时停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