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个体经营范围变更的办理方法有哪些

个体经营范围变更的办理方法有哪些 一、个体经营范围变更的办理
  1、变更登记内容、资料:
  申请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
  (3)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除上述材料外,变更经营范围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2、办理变更程序:
  (1)办事程序:领表咨询→申报登记→领照(通知书)
  (2)登记程序:受理审查→核准→发照(通知书)
  3、变更登记收费:
  登记费,每户每次收十元。 在5个工作日就可以办理完毕。
   二、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经营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补充规定的内容如下:
  《条例》第三条所列行业的划分:
  工业、手工业,是指从事自然资源开采和商品的生产、制造、加工,矿产开采,以及生产设备、工具修理等
  建筑业,是指从事土木建筑、设备安装和建筑设计、房屋修缮等
  交通运输业,是指从事公路、水上客货运输,装卸搬运等
  商业,是指从事商品收购、销售、贩运、储存等
  饮食业,是指从事饭馆、菜馆、饭铺、冷饮馆、酒馆、茶馆、切面铺等
  服务业,是指从事理发、照相、浴池、洗染、旅店、刻字、体育娱乐、信息传播、科技交流、咨询服务等
  修理业,是指从事钟表、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电视机、黑白铁及其他杂品修理等
  其他行业,是指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其他行业。
  以上就是个体经营范围变更的办理方式,经营者如果要变更经营范围,需提前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变更登记的手续费是十元,一般情况下,五个工作日就可以办理完毕了。我们还为您提供了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具体包括的内容,您可以进行参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用工方单方面解除合同需要赔偿吗
      用工方单方面解除合同需要赔偿吗用工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一定要给予劳动者赔偿的;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辩护词有几部分组成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辩护词有几部分组成?1、首部。首行要写明标题。2、正文。在具体制作法庭辩护词时,分两段。(1)向法庭说明出庭行使辩护权的根据。第......


·一、培优费是否属于抚养费?
      一、培优费是否属于抚养费?培优费是否属于抚养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一个不同的判断,如果学校外的补课费用是属于必要的教育费用,则不抚养孩子的......


·起诉离婚要提交哪些证据
      起诉离婚要提交哪些证据1、婚姻关系的证明材料(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或婚姻登记部门的证明书)。2、曾经有过纠纷并作了处理或进行过离婚诉讼的,......


·行政不作为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行政不作为成立的条件是什么?行政不作为的构成要件有三个:(一)申请要件职权要件职权要件-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事项具有法定职责和管理权限。公民......


·职务侵占罪的相关法条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的相关法条是什么?利用职务给自己来给自己谋取利益的情况比较常见,在工作中我们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其实这种行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也就......


·怎么才不算非法集资,如何识别非法集资?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难免会遇到资金短缺的情况,这时,公司就需要对外融资。有的公司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并承诺高额利息,这样就很容易涉嫌非法集资。......


·订立合同时能否同意不行使撤销权?
      订立合同时能否同意不行使撤销权?一、撤销权的概念1、根据《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


·公司融资分红协议范本怎么写?
      公司融资分红协议范本怎么写?现在市场上的公司,基本上都没有全部控股在一人的情况了,大部分是通过融资吸纳大规模的资金,然后扩大公司的规模,优化......


·单位犯罪的直接责任人的依据是什么
      单位犯罪的直接责任人的依据是什么任何单位的直接责任人绝对都不是只管收钱和对职工以及其他高管人员进行监督这么简单的一件事情的,单位的任何违法......


·公司法人以公司名义借钱跑路怎么办?
      公司法人的权利比较大,可以代表公司对外签订买卖合同,对内全面管理公司事务。有的法人出于私欲,用公司名义和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合同,拿到钱后跑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