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后欠债不还怎么办?
债权人首先应当找到已故欠债人的继承人,向其告知债权人对欠债人享有的债权情况。欠债人的继承人若要继承遗产,其应当首先从遗产价值中清偿债权人的债务。若遗产价值不足以清偿50万元的债务,欠债人的继承人可以不用偿还,继承人自愿偿还超过遗产价值的债务除外。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欠债人的妻子称丈夫去世之前因赌博没钱,去借高利贷。后来丈夫向债权人借五十万元还高利贷。这笔五十万元的债务债权人能否追讨要看这笔债务是否合法。
这五十万元的债务合法,债权人出借50万元,双方之间形成了借款合同关系,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就是合法有效的。至于欠债人用这笔借款所从事的活动,不影响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可以追讨。
若债权人向欠债人的妻子讨债时候,妻子因病去世。欠债人的亲属不愿意继承他们的遗产,而被欠债人的亲属放弃的财产如果是无主财产,要归为国有财产
我国法律尚未对债务人死亡无人继承遗产时,债权人实现债权的方式进行规定。但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法理,无人继承的债务人的遗产应当首先偿还债权人的债务,如有剩余才归国家所有。
欠债人的亲属一方面声称放弃继承遗产,一方面仍然在使用欠债人的房子。债权人能否状告欠债人的亲属恶意侵犯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还可以怎么做?
虽然债权人对已故的欠债人享有债权,但尚未通过法律途径将欠债人名下的财产变成债权人享有的特定财产权利,由于法律对此规定不甚清楚。事实上,欠债人的亲属继续使用欠债人的房子,应视为尚未真正放弃继承遗产,债权人可以起诉欠债人的亲属,要求偿还债务。
若欠债人还有五十万元债务,是由于欠债人公司经营不善,欠债人用个人名义向债权人借款的,这时候债权人又应该怎么催讨?
首先需要查明欠债人所借款项的用途,是为个人生活用,还是给公司经营提供资金。若是前者,债权人应当通过各种途径查找欠债人及其配偶名下的各种资产,并将其二者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要求偿还。若是后者,即欠债人将所借资金借给公司,或者欠债人与公司财产发生混同,则债权人可以通过对公司提起代位诉讼或者将欠债人与公司共同作为被告起诉要求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俗语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我们在讨债时候,要注意哪些事项?
如果欠债的相关证据明确,讨债的时候也应注意2年的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书面记录、录音等方式固定证据,证明债权人已经向债务人进行过催债,诉讼时效可以中断,重新计算2年。若欠债的相关证据不充分,要注意通过书面、录音等各种方式对欠债的事实固定证据,为以后的诉讼提供充足的证据。
债权债务问题是一种常见的容易产生纠纷的一类案件。首先,在债权债务产生之时,您应该保留好书面协议或欠条等相关证据,并注意2年的诉讼时效。若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若债务人以后无法偿还债务,可以对债务人名下的财产进行财产保全并提起诉讼。其次,在催债时注意保留好相关的书面、录音等证据。总之,您如果发生债权债务问题,应当多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注意诉讼时效,避免可能造成的损失。
总之一句话,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不能因为人死了,就可以赖账 所欠债务,可以由债务人的配偶和子女偿还。这点我国相关法律已经明确规定,所以,在遇到人死后欠债不还情况时,债权人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维护你的利益,以上就是关于人死后欠债不还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劳务派遣有加班工资吗?
劳务派遣有加班工资吗?劳务派遣有加班工资,劳务派遣是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根据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才是法律意义上的用人单位,但是其本身并不直接......
·民事案件三千万标的诉讼费是多少
民事案件三千万标的诉讼费是多少?三千万标的诉讼费概是41800元。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
·一、交通事故死亡单位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死亡单位赔偿吗?交通事故死亡单位赔偿,因为他是在工作期间或者说是上下班期间的话,就需要进行一定的工伤的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律师解释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律师点评】:关于协商解除,可以根据双方约定来支付经济......
·为何破产费用有优先性
一个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很容易因为一些原因而不能再继续经营下去,就会产生破产的结果,那么,破产也是需要一定的过程的,它也同样要得到法律上的认可......
·股东知情权行使方式有哪些
股东知情权行使方式:《公司法》第33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
·单位受贿罪如何量刑的?
单位受贿罪如何量刑的?《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
·变更劳动合同邀约书需要注意什么?
变更劳动合同邀约书需要注意什么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
·公司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吗,有什么规定?
公司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吗,有什么规定?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
·关于国家赔偿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虽然国家职员为了使得民事主体的权益得到保障,在执法时,会遵守既定的法律的规定,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依旧有不少民事主体的权益,由于受到国家机关,......
·一、怀孕离婚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一、怀孕离婚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怀孕情况下是不准许离婚的,如果是女方提出的或者同意离婚,那么财产分割按照平均分配原则进行。《民法典》于2021年1......